“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夫妻之间真正的爱情,连高山河流、冬雷夏雨都无法阻隔。可真正能够做到“死生契阔”的夫妻却少之又少,大难临头就算是夫妻之情也会消散。曾经的爱情,在日益平淡的生活中,被消磨殆尽,剩下的只有相看两厌的疲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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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就曾发生了一桩残忍的杀妻分尸案,一对恩爱的小夫妻,没能抵得过柴米油盐和生活的洗礼,最终因矛盾和纠纷走上了对立面。山东女子去丈夫店里干活时突然失踪,3年后警方在下水道里发现死者的遗物,并找到丈夫,丈夫却说:她已经成粪水了。

2020年7月23日,山东菏泽市公安局接到市政工人的报警电话,称在下水道里发现了一团黑色的衣裤。而这些衣裤里隐约可见几块躯干,工人怀疑是人体躯干,于是第一时间报警处理。

警方赶到后对躯干进行了取样检查,发现这的确是人体躯干,死者还是一名女性。为了确定死者的身份,警方将化验结果带回派出所,准备进一步的DNA比对。通过高科技技术,民警锁定了死者的身份,是三年前失踪的妇女刘美华。

2017年2月,一个名叫汪彦伟的男子来到警局报案,声称自己的妻子刘美华失踪了。事后汪彦伟还找到岳父岳母家中咬人,他怀疑妻子离家出走是回娘家。可刘美华的父母也不知道女儿的下落,一家人找了很久始终不见刘美华的踪迹。

在妻子失踪后,汪彦伟多次在网络上发布了思念妻子的短视频,并始终坚持寻找妻子的下落。因此很多人都认为汪彦伟是个痴情的汉子,从来没有怀疑过是他杀害了妻子,但警方却发现了一处不对劲的地方。

刘美华失踪的时间是2月10日,但在2月下旬,刘美华的妹妹却发现姐姐的交友账号显示在线,而且地图定位显示就在汪彦伟家附近。这让妹妹惊喜不已,她找到汪彦伟询问是不是姐姐回来了,可汪彦伟却称刘美华从未回来。

看似很平常的一件事,警方却认为其中有蹊跷。刘美华交友账号上线,很有可能是她的手机被人拿走后登陆,而能够拿走她手机的只会是丈夫汪彦伟。地图定位显示的又是汪彦伟家附近,刚好刘美华遗物被发现的地方也离汪彦伟家不远。

这种种巧合凑在一起,让警方怀疑汪彦伟和刘美华的死有密切关系。果不其然,在警方的审讯下,汪彦伟终于承受不了压力,说出了自己杀害妻子并分尸丢弃下水道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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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汪彦伟和刘美华的婚后生活远没有人们想象中的那么幸福,两人的性格相差很大,汪彦伟为人沉稳老实,不抽烟不喝酒,喜欢节俭过日子。而刘美华自从认识了一个“闺蜜”后,变得爱打扮自己,花钱也大手大脚。

这让两人的感情产生了隔阂,特别是在汪彦伟得知刘美华闺蜜出轨之后,强烈要求刘美华和闺蜜断开往来。可此时的刘美华已经养成了大手大脚花钱的毛病,她不满足于汪彦伟给的零花钱,为了钱的事两人常常吵架。

2007年2月10日,汪彦伟在自己家的钣金店里干活,想让妻子回家取一个工具。却遭到妻子的拒绝,两人因此吵了起来。长期积攒的怒气在这一刻爆发,汪彦伟再也忍不住怒火,拿起一根扳手砸向刘美华的头部。

被冲动和愤怒所支配的汪彦伟,就像一头猛兽,失去理智地掐着妻子的脖子,直到刘美华失去呼吸。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汪彦伟用车将刘美华带回家,然后在卫生间里分尸,并用刘美华的衣物包裹好碎块,丢进下水道里。

原本这一切都计划得天衣无缝,但汪彦伟没想到的是,3年后市政计划修整下水道,并发现了堵塞在下水道里的碎尸和衣物。因为有衣物包裹,碎尸有一部分被保留,但其余大部分早就化为了粪水。

汪彦伟对于杀妻之事,说法不一,从一开始的承认自己杀人,到后来改变口风,声称妻子是自己摔死,而他没有及时送医,害怕承担责任才分尸。无论汪彦伟如何狡辩,他杀人分尸的事实都容不得隐瞒,而他本人也将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汪彦伟因感情纠纷和矛盾,杀害妻子,并分尸抛尸,情节极其严重,手段异常残忍,构成故意杀人罪无疑。

而《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021年3月22日,菏泽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汪彦伟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之所以没有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是因为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死刑的判处非常慎重。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应当与发生在社会上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有所区别。

法院认为汪彦伟杀害刘美华,是一桩家庭邻里纠纷导致的凶杀案,与社会治安杀人案不同,且案发时汪彦伟过于冲动,不是完全理智的状态,因此最后没有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

死缓和死刑虽有一字之差,但本质完全不同,死缓就意味着有了活下来的希望,只要汪彦伟能够积极改造,重新做人,顺利度过2年的缓刑期,他就会被改判为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