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中共揭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方案》,有力推进执行联动机制建设,揭东区人民法院进一步协同辖区公安机关加大打击涉拒执罪力度,切实提升执行威慑力,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取得了良好效果。

案例一

在魏某与袁某平、袁某芬、何某、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法院判决袁某平结欠魏某借款本金44.5万元及利息,支付律师代理费1.7万元,袁某芬、何某对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张某对其中第二次借款的本金41万元及利息、律师代理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执行过程中,揭东法院扣划张某银行存款2.03万元,何某主动归还现金2.3万元,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之后,被执行人却迟迟不履行该协议。

2022年1月12日,揭东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魏某的申请恢复执行。同月17日,揭东法院通过查询四被执行人账户的交易流水,发现四被执行人均存在转移网络资金行为,且转移的资金额都达到了刑事立案数额标准,遂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立案侦查。该局于2022年2月15日立案,并先后对四被执行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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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各被执行人及其亲属慑于法律威严,多次与申请执行人就款项的付还进行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该案未还款项按445000元计付,余下款项予以放弃。据悉,为筹足协议计付的案款,被执行人袁某平将村里一间老厝转让,被执行人张某将本人私藏的金首饰若干变现筹款。现上述协议确定的还款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该案圆满执结。

案例二

在广东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商行”)与广州某科技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园公司”)、方某、方某生、张某霞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判决科技园公司付还农商行借款1200万元及利息,农商行对方某名下一房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方某生、张某霞对科技园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执行过程中,科技园公司法定代表人方某生坚持以申请执行人给予减免部分利息为条件还清本息,但因不符合减免条件,农商行未同意。遭拒后,方某生拒不履行义务。

2021年12月30日,揭东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经查询银行流水,发现科技园公司近一年通过名下一账户转移银行存款共199.28万元。2022年1月6日,揭东法院将科技园公司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立案侦查。该局于2月17日立案,并于同日对科技园公司法定代表人方某生实施拘留。方某生摄于法律威严,遂陆续归还了该案借款本金和利息。后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以犯罪嫌疑人方某生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决定对其取保候审。

据了解,今年以来,揭东法院共向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移送拒执案件44件,另有3件已收集线索完毕准备移送。公安机关审查立案19件,已刑事拘留7人,逮捕2人。最终促6宗执行案件执结完毕,执行到位金额共2193.43万元;另有5宗案件被执行人得知移送消息后,主动与债权人协商还款事宜,目前正自行和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