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14日,市区金泰立交桥下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牵引车碰撞一辆自行车,导致骑乘自行车的两名学生不幸丧生。事件中,涉事司机尚未“转正”,警方在事发后展开深入调查,对涉事司机及其所属企业主管人员实施刑事拘留。最近,龙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交通肇事案,被告人刘某因实习期驾驶牵引车造成两人死亡,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肇事司机所属企业的主管人员刘某源同样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去年7月14日晚上8点左右,在市区金泰立交桥下,一辆直行的牵引挂车意外碰撞一辆自行车,导致骑自行车的学生李某某当场死亡,乘坐自行车的学生陈某某倒地受伤,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交警部门调查发现,事故中,肇事司机刘某持实习驾驶证驾驶牵引挂车上路,且没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原来,刘某持有A2D驾驶证,其中增驾A2证的实习期至2021年9月21日,也就是案发时未过实习期,警方随后依法吊销了刘某的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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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月28日,刘某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而交警部门也启动“深度调查”机制,约谈肇事司机所属企业主管人员刘某源,并依法对其进行严肃追责。

刘某源作为单位主管人员,在明知所属单位驾驶人驾驶证在实习期间,还指示其驾驶车辆违规牵引挂车,从而发生致二人死亡的严重交通事故。

——市交警支队民警 黄炯

依据相关法律,刘某源同样涉嫌交通肇事罪,公安机关对其立案侦查,并依法将其刑事拘留。去年8月,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公安机关对刘某源执行逮捕。

对法律的认知也不是很充足,不知道A2的实习证不可以驾驶拖车,还有挂板不可以一起驾驶,造成事故的发生,我也对双方家属表示遗憾。

——被告人 刘某源

经交警部门认定,货车司机刘某应承担本事故的全部责任,两名被害人不承担事故责任。事后,刘某、刘某源所属的企业赔偿两名被害人家属各83.5万元,两名被害人的家属均出具谅解书,对刘某和刘某源的行为表示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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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15日,龙湖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某、刘某源犯交通肇事罪,向龙湖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龙湖区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刘某源的行为均构成交通肇事罪。

被告人刘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二人死亡,对事故负全部责任,情节特别恶劣,构成交通肇事罪。虽然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不适用共同犯罪理论,但被告人刘某源作为单位主管人员,指使被告人刘某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致二人死亡,情节特别恶劣。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的规定,应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龙湖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汤仰聪

考虑到刘某与刘某源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其所在单位已对被害人的家属进行赔偿,取得谅解,有悔罪表现,可以酌定从轻处罚。最终,龙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刘某、刘某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和六个月。被告人刘某不服一审判决,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市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违法驾驶危害大,交通安全系万家,愿每一位驾驶员,多留一份心,少一份侥幸,守法礼让,文明出行。

——龙湖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汤仰聪

视线君说:

需指出的是,旧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而今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则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初次取得汽车类准驾车型或初次取得摩托车类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也就是说,类似刘某这种增驾A2证的情形,从今年4月1日开始就不属于在12个月实习期内了。但无论条例怎么变,安全稳妥驾驶,避免伤害,是时刻都需要警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