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这句俗语说得不一定完全准确,但是在一定程度上也说明了男生与女生之间的感情很奇妙,只要有一方主动,故事就有可能开始。虽然传统观念里女孩子要保持矜持,但是在生活中,真的遇到了自己喜欢的人,女生也会主动。

这种行为并不涉及婚恋观,只涉及一个人够不够勇敢。爱一个人的确会拥有之前没有的勇气,就目前发生过的一些事情来看,有些人因为恋爱也确实是拥有了令人匪夷所思的勇敢,不过这种勇敢并不值得提倡。(图片来源网络,仅配合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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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早些年发生过一些令人瞠目结舌的案例,男生为了给女生买一个日思夜想的手机选择残害自己的身体,最后的结局却是女朋友走了,自己的身体也垮了。不少人都在嘲笑那位男子太傻,可谁知像他一样的人如今也有,只不过转换了性别。

在四川的某所大学中,有一位女生做的事情可以说是让她经历了社会性死亡,她也因此选择了搬出宿舍,用逃避的方式面对那些闲言碎语。

这名女生就是小美(化名),与万千学子一样,她在进入大学的时候也满怀憧憬,不仅希望能够学到有用的专业知识,以后找到一份好工作,更希望能够在大学校园里获得一份美妙的爱情。在初高中时代,那些美好的悸动都被父母和老师用“高考”的名头遮盖了,在大学这个自由的国度,她渴望能够邂逅真爱。

小美并不是放不开的女孩子,也并不遵守女孩子一定要矜持那一套,所以当她遇到自己喜欢的男生时便主动出击了。她喜欢的男孩子是她的同班同学,长得很是帅气,穿着打扮也很潮,看起来像是家境很好的样子。

小美为了追求他可谓是使出了浑身解数,不仅尽力体现自己的体贴,还花了很多钱用来打扮自己,她的外在条件本来就很不错,只是以前没有化妆的意识,所以在同学的帮助之下她也愈发显得成熟有魅力。

打造吸引人的外在是第一步,为了不让喜欢的男生觉得自己很穷,她又花了不少钱买了一些比较贵的衣服,平时偶尔给男生送的小礼物也是拿得出手的牌子货。当一个人千方百计地对自己献殷勤,同时又表现出了不菲的经济实力,别说是女生,就算是男生也根本抵挡不住这种攻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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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小美就与自己心心念念的“男神”在一起了,在一起之后男朋友已经习惯了小美殷勤的样子,所以平时一起吃饭和游玩也习惯了让她出钱。如果小美不是和他同龄,而是一个穿着貂皮大衣的中年女人,别人肯定会以为他是一个傍富婆的“白面公子”,但是小美天天挽着他的手笑得甜蜜,别人只觉得这男孩子福气不错,运气也挺好。

小美每天都在拆东墙补西墙,她的家庭情况她自己最清楚,每个月不到两千块钱的生活费根本经不起她这么挥霍,打肿脸充胖子的生活过得不累是不可能的。但是为了维持自己“贴心女友”的形象,她不得不每天满足男友的所有诉求。

平时的钱也都是小打小闹,小美借借钱也就过去了,偏偏她心爱的男友的生日就要到了,而对方又多次提及自己想要一个最新款的水果手机。

一样的剧情,一样的要求,品牌还是那个品牌,只是性别已经发生了转变。

小美自然明白男友的意思,于是她想尽办法筹钱。可是几千上万块的手机并不是他咬咬牙就能买的,这时候她恰好看到了一则小广告。小广告的“高薪”二字吸引了她,就算明知自己要面对什么,她也还是义无反顾地去了。

对方说不会在国内播放,视频都在外网,她就以为万无一失。结果把手机送给男朋友没过几天,她就出现在了男朋友室友的手机上。

她参演了小电影,出现在了熟人的手机上。这对她来说无疑是一次社会性的死亡,信息火速发酵,整个校园都知道了她做过那种令人不齿的事情,颜面无存的她只能赶紧搬离,可是这种行为也无异于掩耳盗铃,毕竟流言并不会因为她的离开就停止。

而小美的男友在看到视频之后却并没有别人料想得那么震怒,他不可能在这种情况下还不知道自己手中的手机是如何得来的,但是他并没有做出回应,也没有去找小美,也许在他眼中,小美从一开始就只是一个给自己提供生活便利的女友。

视频恶性传播的危害不言而喻,第一个发现小美视频的室友也应该懂得及时收手,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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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室友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但是后续的影响若不及时消除,稍不小心就有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而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小美的行为无疑就是参与了制作淫秽物品,她的直接目的就是牟利,所以她除了接受别人道德上的指责外,还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爱情固然美好,但是为了爱情做出这种事情,其本质真的是爱还是虚荣心?或许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年轻人不管做什么事情之前,最起码的就是要有一个正确的价值观,价值观是错误的,其他一切都是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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