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句话叫做一失足成千古恨,比如犯下严重错误,造成悔恨终生的结果。这句话出自唐伯虎科举舞弊案后,从牢里出来后的感叹:“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是百年身。”后人常常用这句话来形容让人抱憾终身的错误决定。我们如果不考虑这句话背后的含义,仅仅考虑它的字面意思,那便是因为一时失足摔跤,直接导致今生的结束,再见面那就是下一辈子的事了。

失足这种事情放在每个个体上,那几率就显得非常小,但如果扩大到全世界每个人,那数量便是惊人的,成千上万都有可能。而在二零一四年,大连市便出现了一起坠楼身亡的意外,但是在这起普通的坠亡案件中,当事人家属却提出高达一千万的赔偿,那么为何家属会提出如此天价的赔偿款呢?事情的前因后果又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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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四年二月二日,此时大年初三,年味正浓,大家走街串巷好不热闹,就在这充满欢声笑语的氛围中,宋先生也没有闲着,呼朋唤友去吃饭。收到宋先生的信息后,几个好友、同事也都答应了,毕竟大家都忙,好久没见面了,同意七号晚上一起聚一聚,地点就在附近的烤肉店。

当晚,宋先生先来到烤肉店订好了包间,然后,等几个朋友来到后,几人点了很多烤肉以及蔬菜,当然,男人聚会必不可少的就是酒水,啤酒、白酒都有。

在酒水美食的刺激下,大家都十分兴起,本来很久不见的众人都熟络起来,从南方聊到北方,从大西洋吹到太平洋,宋先生作为聚会的发起人,更是喝了不少,已经说话不着逻辑了。

几人吃完饭后,见时间已经不早,就准备回家。宋先生事业小有所成,再加上今天作为组局的人,自然是抢着买单,就这样,宋先生摇摇晃晃地下了楼,走到一半时,意外突然发生,宋先生一个踉跄从台阶上滚落,腥红的血液顺着花岗岩制成的楼梯缓缓流动。几人也被这意外吓得神志清醒了,一边打120,一边对宋先生进行紧急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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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在抢救时,宋先生的呼吸就已经很微弱了,虽然救护车来地非常快,但等送到医院时,宋先生已经因为脑出血死亡了。最终,宋先生的生命永久停留在了二月七号,死亡原因是颅骨重度损伤导致严重脑出血,也就是因为一个踉跄,宋先生失去了宝贵的生命。

在后续的处理过程中,宋先生的家属向法院提出申请,认为烤肉店有安全问题,负有严重责任,要求烤肉店进行赔偿以及道歉。虽然烤肉店一开始想要息事宁人,打算赔偿解决,但是,在看到宋先生家属提出的索赔金额后,烤肉店也是吃了一惊,一千二百六十万元。就算把烤肉店卖了,也没法赔偿这笔钱。于是,烤肉店便向宋先生家属提出二百万赔偿,但并未得到回复,于是,烤肉店打算走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那么,最终审判结果是怎样的呢?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烤肉店应该尽到安全保障责任,保护宋先生的合法权益,如果造成损害,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但是,安全保障责任并不是无限延伸的,并不是你自杀,我也要负有责任,只要尽到了规定范围内的安全义务,那么就不必负担责任。在这种案件中,最重要的是判定因果关系,出现损害时,损害结果是否是由当事人的错误行为导致的,营业场所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责任。

那么,烤肉店是否做到了呢?

烤肉店向法院提交了当时的监控记录,以及营业执照、相关安全证明,烤肉店不仅相关证件非常齐全,而且监控视频显示,当时楼梯间照明良好,并且两侧还有扶手,只要注意,自然是不会发生安全问题的。

而且在事发后,店员也拨打了医院电话,后又拿出了急救医药箱,对宋先生展开力所能及的抢救措施。所以在整个事件中,烤肉店尽到了自己应尽的安全保障责任,并无任何安全问题。宋先生的坠亡是意外导致的,作为一个成年人,本应该对自己的安全负责,但是在醉酒后,宋先生还是不注意自己的安全,最终导致悲剧的发生。

若是喝酒的时候,少喝点,这样的悲剧自然就不会发生;喝酒后,注意个人安全,这样的悲剧也不会发生。

最终,法院判决烤肉店无任何连带责任,但是烤肉店出于同情,选择给予宋先生家属三万元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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