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惨了!”5月14日,浙江台州,发生一起对父母有警示意义的事件。根据现场视频显示,两个小朋友在停车场附近玩篮球,后来由于玩耍过程中,不小心把篮球落到旁边一根电线杆的基站箱上,这可是高压线用的电箱。可这两位却浑然不知。结果导致悲剧的发生。

视频显示,篮球掉在高压电箱后,其中一名小朋友,看了一下球落在电箱上的高度,再看看旁边停放着的一部白色小汽车,于是这位小朋友就爬上了小汽车,然后站着车顶上顺着往电线杆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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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见小朋友用手去触碰时,火花四溅,小朋友瞬间被电电得扬起了头后,从上面掉落在地上,抽搐几下,就不再动弹。目前,这位小朋友的情况有待进一步跟进。但从根据现场的视频来看,事发的高压电箱没有足够的保护措施。(来源:广州交通电台)

真是让人痛心!又是一起小朋友发生意外的事件。就在5月12日晚,陕西西安也发生了一起,一3岁小朋友因没注意到路面,导致掉进没盖井盖的下水道被水冲走,至今仍未找到的事件。

希望这两起事件能够起到一个警示作用,引起各位家长的足够重视。即平时务必要给孩子进行安全教育。比如说,家长平时一定要提醒孩子,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靠近高压电箱。还不认识字的小朋友,可以让孩子用三角符号的警示牌来识别。

那么法律会如何评价这起事件呢?

首先,视频中的小朋友属于法律规定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不具备以自己的独立行为取得民事权利、设立民事义务的能力的人。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民法典》第1188条规定,8周岁以下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发生损害,如监护人能够举证其已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其一方的责任。但如若不能,其一方应当承担因监管不力的相应责任。

具体到这起事件中,由于小朋友家长监管不到位,致使小朋友爬上电线杆,发生意外,因此其监护人(家长)需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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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通过现场视频来看,高压电箱未设有足够的保护措施,即高压电箱的产权所有者、管理者因未履行保障安全等相应法定义务,故需承担责任。

综上而言,如诉至法庭的话,法官将根据双方存在的过错程度,来酌情判定各自来承担的责任。

那么大家认为,家长需要承担多少责任呢?欢迎大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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