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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推荐广东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专家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省杨村社会福利院、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自2017年开始,省民政厅连续五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和较好的社会反响。为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在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中的咨询和审查作用,有效促进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规范化,加快推进我省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我厅拟组建广东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专家库。现在全省范围内征集专家库成员,请各地按照要求推荐至少2名以上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成员基本要求

(一)推荐范围。

在政府部门、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专业院校、社会团体等从事养老服务的相关专业人员。

(二)推荐条件。

1.熟悉养老服务行业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规范,具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具备参加养老服务调研、分析和质量评价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2.从事省内养老机构建设、运营、管理、护理、医疗、康复、社工等标准研究及实务工作,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并从事本行业工作满5年。

3.熟悉养老机构管理、护理、照料、安全等主要业务,担任过二甲以上医疗机构或150张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中层以上管理职级。

4.具有维护评定工作客观、公平、公正、廉洁的职业道德与操守。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定工作。

(三)工作职责。

1.准确掌握养老服务发展最新动态,及时向省民政厅提供业务信息和工作建议。

2.具体承担省民政厅委托的养老机构现场检查评估、等级评定等工作。

3.视情为养老服务课题研究、科研评估、重要活动开展提供技术指导、咨询和服务。

二、报名工作

(一)时间安排。

推荐截止时间为5月22日,请各地市民政局、省杨村社会福利院、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按要求做好推荐工作。

(二)材料要求。

1.《广东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专家库人选推荐表》(见附件)及电子文档;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职称证PDF扫描件;

3.在相关领域取得的主要成果证明材料PDF扫描件;

4.近期正面蓝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及电子照片。

(三)联系人及方式。

请准确填写《广东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专家库推荐表》,并将所需材料于2022年5月22日前将电子文档发至指定邮箱,纸质版邮寄至广东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

联系人:梅川,林士源

联系电话:020-85950830

邮箱:mzt_meichuan@gd.gov.cn

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316室

邮编:510030

附件:广东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专家库人选推荐表.doc【在阅读原文里!】

广东省民政厅

2022年5月6日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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