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民韩先生向媒体反应,自己购买了历下区新悦广场的公寓,开发商承诺精装交付,但是现在已经离约定交房的日子过去4个多月了,却依然没有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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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先生表示,2019年他在新悦广场买了一套公寓,当时开发商承诺的是精装交付,交付的日期是去年年底。目前已经延期交房4个月了,而现在开发商让业主签毛坯交房的材料,又把装修的事情委托给了河南的一家装修公司,并说不签订装修委托合同,就不给装修。

据韩先生称,开发商当时让他签了两份合同,一个是房屋买卖合同,另外一份是跟深圳的一家装修公司之间的装修合同,但是上面写明了业主不需要支付任何的装修费用。而且房屋买卖合同中并没有写明是精装房,按照合同约定的装修标准,基本可以认定是毛坯房交付。

下面是韩先生提供的一段开发商销售人员在卖房时介绍给购房者的交付标准的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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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这家装修公司不给业主装修了,开发商又找了另外的一家公司,而且新的装修合同里面写着,由乙方也就是河南的装修公司代为房屋交付。而且现在就让韩先生去交维修基金还有水电费。据悉,该项目的开发商是和昌集团,在济南的名字叫济南惠昌。

历下区住建局房地产监管科的一名工作人员接受中国房产质量周报采访时表示,和昌水发·新悦广场应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完成房屋交付事宜,假如开发商未按照合同处理,业主可以去主管部门反映。

目前,区里已经收到了很多新悦广场业主的投诉,反映精装修、房屋性质、房屋质量、延期违约金等问题。由于新悦广场属于“市管”项目,现在我们已经把材料写好、移交到市里,相关部门正在处理这个事情。(综合909fm846传真、中国房产质量周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