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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羲之《建安帖》,拓本,四十一字,行书。

释文:四月五日羲之报:建安灵柩至,慈荫幽绝,垂卅年,永惟(崩)慕,痛彻五内,永酷奈何?无繇言苦,临纸摧哽。羲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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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遂良《右军书目》“草书都五十八卷”第三十八卷记载:“四月五日羲之报。五行。”此帖首行前七字与《右军书目》记载相合,但是行数却相异。王氏尺牍中涉及家中尊长处多空格或提行以示尊敬,“慈荫”处若提行,则正合五行。若此,又可见《阁帖》摹勒上石时的改易和讹误。《右军书记》著录此帖文字,然帖中“永惟慕”一句,《右军书记》作“永惟崩慕”,“无由言苦”则作“无由言告”,结合王氏他帖,以《右军书记》著录为是。且《右军书记》注文曰:“此一帖真草书”。考察此帖,乃真、草二体间杂,与《右军书记》记载相合。《宣和书谱》王羲之行书目著录此帖。“建安“乃东晋江州建安郡,今福建建瓯(西晋惠帝末年以前属扬州)。

王羲之曾为临川太守、江州刺史,家中哪位尊长如何葬于建安,不得而知。羲之父亲早丧,帖中又云“慈荫”,则当是其母了。考羲之为临川,在咸和七年(三三二)前后,为江州则在咸康六年(三四零)。羲之去官在永和十一年(三五五)三月,并告誓父母墓前。则此次从建安移灵柩当在羲之为会稽内史时。若以“垂三十年”计,家慈之殁,当在成帝咸和初年,即公元二二六年顷。

日本学者中田勇次郎先生认为,此帖与《灵柩垂至帖》及《慈颜幽翳帖》的内容大致相同,字句亦颇相似,所指乃其兄王籍之灵柩。王敦败亡时,曾有人奏请将王彬、王籍之除名,未获批准。王籍之徙于建安而殁,未能归葬乡里。时在太宁二年(三二四)许。但又说王籍之非羲之胞兄。据《王氏谱》,王籍之乃王彬从子,宜为王旷之子,若此,则为羲之兄。此帖所言之事,由来有绪,墨迹虽然不存,其刻本风格颇具王义之书法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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