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个人征信”已经成了现代人安身立命的根本之一,良好的征信记录是人们正常生活的保证,而征信受损也会带来许多不便。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那些借贷却未能按时归还的人,会被蔑称为“老赖”,甚至有银行将其名单投影在大厅屏幕上滚动播放昭告天下。不过,与这些“老赖”相比,中国最家喻户晓的债务人就数《白毛女》中的杨白劳了。

而杨白劳借了黄世仁的钱没还,算不算“老赖”?真正的“老赖”其实就是此人!

到底什么算“老赖”

《白毛女》的剧情,相信上了年纪的人们都懂:旧社会的佃农杨白劳是个奸夫,含辛茹苦带着貌美如花的女儿喜儿,依靠给地主黄世仁种地为生。杨白劳不幸病倒,走投无路时找到了黄世仁借了十多万元钱。

贪得无厌的地主黄世仁,为了自己的利益,逼着卧病在床的杨白劳借了高利贷,还让杨白劳欠了他一些田地。杨白劳本以为病好了以后就能干活,倘若土地丰收便可偿还债务。

然而屋漏偏逢连夜雨,当年因为天灾而歉收,黄世仁上门来催债了。此时由于借款利息,杨白劳不仅要连本带利赔付20两银子,还要偿还田地的租金,贫困的杨白劳被拿捏住了。

黄世仁见状,就要挟杨白劳用自己美丽的女儿喜儿抵债。原来这是贪财好色的他一早就设下的局,此时的杨白劳只好答应将喜儿嫁给黄世仁……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白毛女》作为一部经典的芭蕾舞剧,用曲折动人的故事告诉人们“旧社会把人变成鬼,新社会把鬼变成人”的道理。不过,也有一些人无法理解黄世仁的作为为什么就算冷酷无情,欠债还钱不是应该的吗?

要想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得先从借贷的定义说起。所谓借贷,就是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在法律意义上,是指由贷方与借方成立一项“借贷契约”,贷方将金钱所有权移转给借方,到期时由借方返还同额的钱。如果有利息,则利息率要合法明确,且在签订契约之前就取得双方的知情同意。

在理想状态下,借贷双方都应是成年并具备完全民事能力的人,并且不存在一方受到强迫的情况。

通过上面的定义,不难看出,一次合理合法的借贷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标准:借款合同完整规范;借贷证据保存完好;利息约定合法明确;借贷担保慎重提供;债务合乎法律规定;充分保护借贷债权;借贷双方知情同意。

而依照此定义,只有当合理合法的借贷进行到债务人偿还债务时,债务人具备偿还条件,但蓄意拖欠债务,才能被算作“老赖”。

趁人之危杀黄世仁

而杨白劳的情况,和理想情况可谓大相径庭:先是重病缠身,迫不得已求助于黄世仁,黄世仁既是他的债主,又是他的老板。借贷双方存在着权力上的实质不平等。

而因为人命关天,这笔钱又不得不借,杨白劳在这时借贷,并不符合知情同意,也并非出于自由意志的行为。

而由于双方地位的不平等,杨白劳也无力与黄世仁“商量”借贷的利率,只能任凭黄世仁信口开河抛出高利贷。在当时,高利贷现象十分普遍,但在借贷人生病时借出高利贷,也令人不齿。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另一方面,“老赖”的定义主要指的是“有能力偿还债务却不愿偿还”的人,属于信用缺失,而非因不可抗力因素而无力偿还贷款的人。剧中的杨白劳因为天灾田地歉收,没有办法还上钱,和蓄意拖欠根本就是两回事。

再来看黄世仁催债时索要的财物吧:不仅是欠下的20万两白银,还有田地的租金!要知道,民国时期是银本位制度,法币(纸币)和铜钱为下币,银元为上币,也有人用金条来支付的。

当时的银元,可比铜钱和法币值钱多了。杨白劳借款时只是借了十几块法币或者铜钱,可一年不到就翻了番,变成了20两银子!20两银子比银元还要值钱,这是多么残酷的剥削呀!

至于田地的租金,更是黄世仁吃人不吐骨头的铁证:租金是固定的,可是佃农租下的不是土地本身,而是土地的使用权。土地并不能给佃农带来收益,佃农的收益完全依靠今年的收成。

佃农本身就是无产者,收成好的时候尚可付清租金还有零星结余;遇到年景不好的时候,不仅血本无归,恐怕还要倒贴钱养土地。

而地主呢?雇佣了佃农来打理土地,还能收取租金,甚至在丰收年也能搜刮一些额外收入;要是佃户退了租,自己不但不损失什么,土地还可以租给其他佃农;由于常年有人打理,土地肥力越来越高,收入就会越来越多,又可以继续买入土地,继续出租,如此循环往复……

杨白劳的土地遭遇天灾而歉收,并非因为自己打理不当而减产,也就是说黄世仁把这片地租给谁都只有损失,还要问杨白劳要租金,那就是想榨干他最后一滴油水!这就是地主阶级的残酷之处。

而黄世仁接下来用喜儿抵债,更是将经济上的剥削,扩展到了对人身的控制和盘剥上:喜儿是个人,不是他的私有财产!他用债务控制杨白劳并强占喜儿,不过是借着欠债的由头为所欲为罢了。

看来,这桩公案中杨白劳看似理亏,实际上才是吃了哑巴亏的人;而黄世仁看似正当,暗地里却是真正的“老赖”。

异化的土地财政

看到这里,我们不禁要感叹:旧社会的地主真可怕,他们仗着自己拥有土地,就开始为富不仁,骑在广大佃农和无产者的背上作威作福。幸而有了党和国家,推翻了旧社会,开辟了新天地,将地主阶级扫进了历史的尘埃中,还每个人以自由。

不过,随着经济的发展,有一种现象正在悄然而至:步步攀升的高额房价。

对于当代青年来说,“买房难”是生活的头号难题。北上广深等大城市的房价早已经突破天际,而像成都、武汉等“新一线城市”的房价也开始令人望尘莫及,近年来连一些二三线城市的房价都涨到了需要掏空“六个钱包”的地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曾经家家户户都能“分配”到,或者奋斗几年就能买下的平价房产,究竟为何身价倍增呢?这就涉及到土地财政的问题。众所周知,我国土地全部归属国家所有,任何个人和组织都只拥有经营权。

这一规定既保障了我国实质性的公有制,也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土地承包和买卖这一“暴利”的行业,从经济层面防止了“地主”的重现。然而,没有所有权不表示不能用经营权盈利。

2010年后,大量开发商低价收购各地区的土地经营权,趁着经济的发展大搞房地产开发,目的就是将土地变成房子,收割一批城市中产的钱包。

这也和中国的城市化和城镇化进程息息相关:大量劳动力由农村涌入城市,在城市安家落户势必需要房屋。而由于我国尚未实行租售同权,且户籍制度导致没有户口就无法享受到城市的优待,因此许多人拼尽全力要获得大城市的户口。

而目前可行性较高的、获得大城市户口的方式,就是购买当地的房产。就这样,一间房子和人的工作、生活、婚恋、未来……捆绑在一起,逐渐将房价炒高,炒成我们都买不起的样子。

而日渐激烈的竞争也催生出“学区房”“商圈房”等花样繁多的购房选择,开发商坐收渔利,土地财政大发横财,被掏空的只有购房人自己。

更有一些有钱人动辄购买大面积土地经营权,俨然成为“新式地主”,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却是农村大量的抛荒地和闲置地,以及一些小城市空置多年的楼盘。

这样的场景,无疑显示出土地财政的异化,令人忧心。不过,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现象只是暂时的,终究会成为过去。

看了文章对《白毛女》的分析,我们对旧社会穷人的困境的领悟又深了一层,也让我们更加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新时代,相信未来会越来越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