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运营经理,不过,我们公司所谓的运营就是线上店铺的运营,而非整个公司的运营。我作为运营经理,管理范畴,就是整个线上部门,包括每个店铺的运营,以及公司的美工,客服,等人,其实职能上相当于线上部门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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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公司又增加了几个品牌,这意味着又会有很多家旗舰店开出来。在公司已经有10个旗舰店的情况下,再增加8个店铺,我的工作量肯定是要大幅度增加的。尤其是在开店初期,店铺从零开始,装修,推广,肯定是要花很多精力的。虽说每个店铺都会有一个运营,但是,我还是要把控每个店铺的大方向,制定运营策略的。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觉得工资增加一点很正常,毕竟我的工作量增加了很多。

可是,当我跟老板提出加薪的时候,老板直接一口回绝了我。理由还很充分,表示,我作为管理人员,直接要做的工作没有多少,都是底下的人在执行。换个角度,我这个线上运营经理,提成是算所有店铺,现在增加8个店,相当于给我来送提成了。

我当时就不乐意了,提成归提成,那是我自己通过努力,应用营销策略,做销售,一分一分赚来的。我现在工作量增加这么多,基本工资就应该加一加。再说了,我现在一个月2万的底薪,在行业内绝对算是超低价了,正常的一个店铺运营都随随便便1万多,何况我是整个线上部门的运营经理。之所以拿着这样的工资,就因为我是一步步从底层员工升上来的。当初做运营助理的时候,只给我5千一个月,后来到店铺运营,给我1万。再到运营经理,才给到2万。确确实实是升一级工资翻一倍,但是绝对低于市场价了。

沟通无果,我也算是看清现实了,就公司现在的状况,应该说我的职业已经是天花板了。老板统管,我负责线上,也就是所有旗舰店零售,另外一个线下负责人管理线下,也就是批发。我的职位已经没有上升的空间了,唯一可以提升的,仅仅是工资。可是现在,老板把加工资的念想也给我断了。

想到这儿,我做出了一个决定,那就是跳槽。决定之后,跟老板提了离职。果不其然,老板已经给我挖好了坑。批了我的离职申请,直接让人事给我办理离职,并且叫我把竞业保护协议签好。

竞业保护协议的内容我仔细看了一遍,两年内限制我的就业,不能从事线上店铺运营相关行业,公司也按法律规定,每个月给我6千的补偿。如果我违法,公司将直接追责,我要赔偿公司50万。

我一看,这账算得很清嘛!我月薪2万,两年的话,刚好差不多50万。也就是说,我如果去别的公司,相当于到最后就是两年白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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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如此,我也没有犹豫,直接签署了,原因很简单,我肯定是有我的对策。

对于之前月薪2万的我,现在拿着6千的竞业限制补偿,肯定是不够用的,在签署协议的那一刻我已经想好其他办法赚钱了。之后我自己注册了一家信息咨询公司,业务内容很简单,一方面做企业咨询,帮企业解决一些问题;另一方面,做职介,给企业介绍需求的人才。这两块业务,完全避开了竞业保护协议的约束,不会有纠纷。但实际上,我的经验都是在网店运营这块的,管理经验也与此相关,所以跟我合作的企业,也都是这个行业的公司,帮他们提供一些运营思路,解决一些管理问题。但是,我绝对不参与咨询企业的经营,不留任何把柄。

寻找员工就更简单了,我原来的公司不就是现成的人才库么。我敢这么做也是有原因的,之前的公司竞业保护协议只跟管理层签,员工都是拍拍屁股走人,啥都没有。领导觉得底层员工没掌握多少有用的信息,无所谓;另一方面是底层员工太多,都签协议给补偿,那这个支出太恐怖。这样,就给我留下了大把操作空间,员工随便挖,介绍到其他公司。我赚一笔介绍费,合作公司得到合适的员工,同时以前的老部下获得跳槽加薪,一举多得。

不过,我原来的公司还是找上了我,表示,我违反竞业保护协议。其实我知道,他们并没有掌握任何证据,只是最近这段时间,很多老部下被我介绍去了其他公司,人员流动性太大,甚至有些重要岗位招不到人,他们气急败坏了。一番你来我往下来,他们的要求直接被我挡了回去,信息咨询跟网店运营,完全不是一个行业,不在限制内。并且我很直接地告诉他们,我被限制不能去其他公司上班赚钱,为了生活,自然是要想办法创收的,这才过了两个月,后面时间还长,我会更加努力“赚钱”。

显然,他们明白我的“赚钱”意味着会加大力度掏空公司的人,往其他公司介绍。最终,老板给我发了通知函,表示解除我的竞业保护限制,这个事情才算了结。之后,我也注销了我自己的公司,去了一家专门做线上销售的企业就职,职位是副总经理,管理公司日常事务,年薪50万,此事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