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下午,单县法院与单县工商银行 举行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签约 仪式。 单县 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陈卫华 出席仪式 并讲话,中国工商银行单县支行行长史强 出席仪式并发言, 单县法院党组成员李兰香主持会议,单县法院及单县工商银行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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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金融借款合同、信用卡、担保合同、追偿权等案件中,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是单县法院贯彻落实新民事诉讼法关于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要求,降低金融企业诉讼成本,提高审判工作效率,建立健全多元、高效、便捷纠纷解决机制的具体司法实践,是推进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合理配置司法资源、转变审判模式的创新之举,也是营创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县域企业发展的务实举措。

单县法院与单县工商支行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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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发言

为推动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走深走实、取得实效,单县法院将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构建合作共赢机制,充分发挥小额诉讼程序优势。畅通沟通渠道,对于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共同分析、共同解决;对经验做法及时梳理总结,充分发挥小额诉讼程序成本低、效率高的优势,妥善、高效处理各类涉金融矛盾纠纷,为向其他领域、行业推广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提供借鉴和样板。

严格规范程序适用,确保审判质量和效率双提高。提高效率并不意味着牺牲质量,简化程序不意味着不要程序,一审终审也不是“一锤定音”。当事人认为判决确实有误的,仍可以通过申请再审、申请检察院抗诉。在审理过程中如果发现权利义务不清、当事人下落不明等情形,仍可转换程序,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审理。司法办案过程中,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裁判,做到程序严谨、公开公正,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不为追求效率而牺牲案件质量,努力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

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银行根据工作实际,在办公区域醒目位置悬挂《小额诉讼程序指南》,让更多群众了解、参与、接受小额诉讼,为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法院也将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宣传小额诉讼程序的优势,提高人民群众对小额诉讼程序的知晓率和认可度。

来源:单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