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南宁5月10日消息(记者吴良艺)5月10日,记者从保护漓江水域安全防治船舶污染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获悉,广西海事局组织开展高质量推进桂林漓江船舶污染防治工作三年专项行动以来,从8个方面制定了18项具体措施,系统性地推动漓江船舶污染防治高质量发展。2021 年桂林漓江取得了水上交通安全和船舶污染事故“双零”的成绩。

发布会现场(央广网发 记者吴良艺 摄)

“桂林山水是大自然赐予中华民族的一块瑰宝,而漓江就是桂林山水的灵魂所在。”广西海事局副局长宋国锋介绍,作为防治船舶污染漓江水域的监督管理部门,广西海事局深入推进漓江船舶水污染防治管理,严格执行漓江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要求,2021年共接收含油污水1530艘次、9.05吨,生活污水3761艘次、1542.06吨,船舶垃圾34851艘次,571.78吨,累计避免2123吨水污染物排放入水。

桂林海事局执法人员在漓江开展日常巡航工作(央广网发 广西海事局供图)

同时,广西海事局强化共建共治共享,联合多部门开展“三无”船舶安全集中整治。据统计,2021年,桂林海事局累计清除“三无”船舶(含排筏)100余艘;开展漓江“四乱”(乱挖、乱建、乱养、乱经营)专项整治,联动开展漓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统一拆除漓江违建亲水平台50余处,暂扣非法载客排筏16艘,向公安机关移交暴力抗法、无证驾驶案件5起,拆除漓江废弃网箱数千米,漓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广西海事局还推动完善桂林漓江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制度和联合监管制度,进一步理顺了漓江船舶污染物“收集-接收-转运-处置”的运行流程;依法强制报废达到强制报废船龄的船舶,加快淘汰老旧落后船舶,鼓励节能环保船舶建造和船上污染物储存、处理设备改造,严禁新建防污染不达标船舶进入漓江水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