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大雅·抑》中有云:“投我以桃,报之以李。彼童而角,实虹小子。”《卫风·木瓜》中也有“投之以木瓜,报之以琼琚”,投桃报李是一种礼尚往来,往大了说就是要明白知恩图报,这是我们千百年来的优良传统,也应当是刻在每一个中国人骨子里的美好品质。

学诗经,诵经典是很多家长喜欢在饭局上让孩子表演的才艺,孩子若是能够将《三字经》等经典全文背诵,家长则会觉得自己很有面子,但是这些国学经典真正精华的东西在里而不在表,家长若自己都没有明白何为“善”何为“恶”,又怎么能教会孩子理解“人之初性本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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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总赞颂每一位母亲都是伟大的,因为母亲为孩子倾尽所有,在孩子面前拥有光辉,但是脱离了父母这个身份,所有人至少都应该知道自己只是一个普通的公民,并不是所有人都会围着自家孩子转。

因此,我们并不要求所有人都有“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觉悟,但是也至少不应该像广东普宁这一位女性一样,不问是非对错,借着保护自己孩子的名义伤害别人的孩子,而她的行为也已经走到了法律边缘。

事情发生在2022年1月19日,广东的天气也已经转凉,所有人都已经自觉地穿上了外套。正是下午两点半,很多小朋友都准备出去玩,有的孩子则是准备出去上兴趣班,总之他们正好在一起等电梯,明明(化名)靠在电梯对面的墙上,一声不吭。

有一个比他小很多的小朋友一直在楼梯间钻来钻去,很是好动,他的妈妈和姥姥彼时就站在一边,妈妈在玩手机,姥姥则在一边看着。

来回的跑动使得小朋友的体力下降,他再一次回到电梯旁边的时候一个趔趄快要跌倒了,明明就站在旁边,父母和学校的老师一直教导他要尊老爱幼,所以他想也没想就上去对那个小朋友进行了搀扶,这一扶,换来了一个耳光。

小朋友的母亲一直都背对着他在玩手机,就在明明进行搀扶的时候她还没有转过身来,转身的时候刚好看到明明挽着自己的孩子,她突然火冒三丈,认定就是明明将她的孩子推到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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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番劈头盖脸的辱骂让在场的所有小朋友都很害怕,他们有的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有的看到了全过程也不敢说话,毕竟眼前这位阿姨实在是太凶了。

明明作为当事人当然更加害怕,他努力辩解自己只是扶了一下,并没有推小朋友,但是对方不仅不听,反而觉得他在狡辩,辱骂的声音更加大了。觉得光动嘴皮子不满意,这位女子又上前一步揪住了明明的衣服,左右摇晃他,将他逼在墙角不敢动弹。

后来她又将明明一把拽了过去,明明出于本能反应开始反抗,想要用力将这位阿姨推开,但是力量的悬殊让他并没有成功,反而激起了女子的暴怒,她直接对着明明一顿乱抓乱拽,小朋友的姥姥此时也上前一步直接将明明拽在地上,他的衣服都几乎要被扯下去了。

明明脸上已经开始流血,这名女子就像疯魔一般用尖锐的指甲将他的脸抓伤好几个地方,小男子汉的坚强让他的眼泪全部噙在眼睛里面,女子并不罢休,理直气壮地叫他回家喊家长,还说自己要好好理论一番。

“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这句话用在接下来对质的双方身上再合适不过。

明明的妈妈在看到孩子脸上的伤之后心都在滴血,但是她先询问了原因,走到楼梯间的时候,打人的女子还站在那里,盛气凌人,接下来她便说出了让明明再也无法抑制眼泪的一番话。

她说明明先将小朋友推倒,然后又反过来打她的头,还把她往电梯上推,她被惹恼了才会下这么重的手,并且坚持要明明以及父母向她道歉。如果说之前是被吓到了不敢说话,听到这种污蔑之后的明明则因为实在太过委屈而痛哭不止,冤枉他的人比他还清楚他有多委屈。

明明的母亲是个讲理的人,她提出看一下监控,而监控录像将一切都还原了,明明的母亲当时非常生气,甚至有打回去的想法,之前盛气凌人的女子立马带着孩子离开了,后来她的丈夫又过来,跟明明道歉。

而打人的女子道歉的方式也很特别,她带了几个橘子往明明面前一丢,语气之傲慢,态度之敷衍,叫人看了之后更加生气,明明的脸上还鲜红一片,若是报警处理,那名女子十有八九会受到警方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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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

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打人女子的行为显然就是随意殴打他人,明明年纪尚小,受到这么大的委屈和侮辱,脸上也受伤了,以后可能还会留疤,最主要的是极有可能受到心理创伤,因此女子造成的后果可大可小,主要是看她怎么解决,后果严重的话,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将有可能面临拘役或者管制。

作为一名母亲,她自己都不讲道理,不明辨是非,如何能经营好自己的家庭以及教育好自己的小孩显然也是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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