缠足是我国古代父权社会下,对妇女压迫影响最广的传统陋习,其历史由来已久,最早出现在哪个朝代众说纷纭,各个朝代都有人说,但都是捕风捉影,可信度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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缠足风俗的发展

缠足史有确切考究是始于南宋,在南宋末年,妇女缠足比较多了,但还远未普及,那时缠足仅限于上层社会,上层社会也有相当多的世家是不缠足的。

在南宋时期,占据北方的女真人建立的金朝,在劫掠苏州时,就只留下30岁以下缠足未育的妇女取乐,其余都杀光;后来女真人在与汉文化接触中,女真女子也开始缠足了。

建立元朝后,蒙古人本是不缠足,但喜欢缠足的女子,在统治者的提倡下,元代的缠足之风又盛于南宋,而且缠足继续向更纤小方向发展,到了元朝末年,甚至出现了不以缠足为耻的观念。

到了明朝,妇女缠足风俗进入了大盛时期,当时的是否缠足已成为了社会地位贵贱的标志,毕竟穷人家不可能去缠足而损失一个劳动力。而且缠足也更畸形,“缠足言必三寸”始于明朝。当时女子脚不但要小还要弓起来,裹成粽子的形状。

在清朝,妇女的缠足到了最鼎盛时期。虽然从皇太极到道光年间都曾用严苛法律来禁止缠足,但后来他们发现汉族女子对其统治非但无害反而有利,也就睁只眼闭只眼默许了。

此时,缠足也达到前所未有的狂热。“三寸金莲”已经深入人心,从上到下的女子都在缠足,部分少数民族的女子也染上了缠足的陋习,而且已经开始流行断骨缠,脚小至可以立于小碟之中,只能由他人搀扶。

当时社会都以女子脚大为耻,以至于不缠足的女子嫁不出去。

在光绪、宣统年间,社会上甚至出现了一小群男子缠足。北京、天津的世家子弟和男妓都以双足窄削为美,裹成的脚通常长约6寸,宽2寸左右,虽然远比不上三寸金莲,但已开男子缠足风气的先河。这也从侧面反映出中国妇女缠足风俗的狂热。

缠足这陋习在现代人看来是非常恶劣且丑陋的,但其能在华夏大地上经久不衰,甚至愈演愈烈,是与当时社会普遍的畸形审美脱不了干系,古时人们都以裙下纤纤作弓样为美,众多文人骚客留下许多诗词,赞美小脚,对缠足文化推波助澜,且权贵的缠足带动下,上行下效,最终畸形的陋习才得以发展。

波澜壮阔的天足运动

近代以来,自从国外的坚船利炮打开国门,中国人开眼看世界,出国接受了新思想的洗礼,观念也随之改变,加上洋人对国人的缠足投以猎奇的眼光,加以讥笑,把三寸金莲鞋作为展品陈列出来,如同奇珍异品供人观赏,将其视为半开化、原始野蛮国度的象征,这使得有新思想的国人深感耻辱,一场轰轰烈烈的天足运动就此拉开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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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时期,太平天国领导人洪秀全主张男女平权,严禁缠足,违者斩首,但该法规实行中过于暴虐,导致上千人自杀,但其领导人洪秀全、杨青秀等又偏爱小脚,其娈童(专供达官贵人发生不可描述的美少年)都被强行缠足,这种封建的农民运动的禁止缠足是不可能成功的。

清末的天足运动的领袖是维新志士。康有为在广东南海联合一些开明的乡绅创立不缠足会,梁启超也积极从事反对缠足的宣传工作,一时远近响应,各地均出现了不缠足会。

虽然康有为、梁启超的不缠足运动随着维新变法的失败而停止,但此时的不缠足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如涛涛江水,不可阻挡,更多知识分子投入到这场运动中,猛烈抨击缠足。

在这场天足运动中,教会和传教士也功不可没。他们在教会内部设立天足会,凡是入教者不准缠足,同时也在社会上广泛宣传不。以至于人们经常以“外人犹为我谋解放,岂可自暴自弃为辞”,来劝导妇女不要缠足。

在民国时,天足运动进一步深入发展,政府部门把放足与禁缠作为一种重要任务来落实,把放足的情况作为当地的公职人员的考核。对缠足的妇女也软硬兼施,手段多种多样,从劝说、宣传教育到罚款,再到强制放足,让大部分妇女放足。

从1883年至1937年,经过政府、民间组织、先进知识分子等的不懈努力,天足运动终于迎来了胜利的曙光,此时国内的缠足风俗已日薄西山了,但陕西、甘肃等地仍有一些地区缠足死灰复燃,由此可见,革除缠足的陋习是如此艰难。

天足运动的最大阻力是婚姻观念,缠足风俗根深蒂固,男子早已养成了娶小脚女子为荣,民国各地政府也抓住“婚姻”来作文章。

比如,让学生宣誓不娶小脚女子,渐渐地,观念扭转,各地以娶放足女子为荣,加上抗日战争的兵荒马乱,小脚妇女的逃跑是跑不远的。为了婚姻和性命,此时已经没有人再缠足了,天足运动也迎来了最终的胜利。

尾声

缠足的兴盛本质是女性在社会的地位低下,不得不依附男性生存的畸形产物,只要女性与男性实现真正的平权,此类的观念风俗自然而然就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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