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案件审结,便是法院对案件作出明确的处理结果,审判结案,而案件尚未审结,则是指该案已经受理开审,但还没最终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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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1日,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发生火灾,火势并不是很大,附近的居民也都没有多想,直到民警从火灾现场抬出了一具被烧得面目全非的尸体,经确认,该具男尸便是内蒙古包头人牛某某失踪2天的儿子牛浪(化名)。

牛浪时年20岁,在位于廊坊的北京某职业学院读大二,长相高大帅气。牛某某知道儿子在2018年暑假交了女朋友,两人是通过游戏相识,然后确定了恋爱关系,牛浪的女朋友徐丽(化名)则是北京人,16岁的高中生。

但徐丽的父亲徐某对于女儿“早恋”的事情非常反对,一方面是因为担心影响徐丽的学业,另一个方面,疑似徐某认为两家的经济状况悬殊较大,徐某觉得牛浪配不上自己的女儿。案发两天前,徐某从牛浪就读的学院将其带走,拿了牛浪的手机,与牛某某取得了联系,称要处理孩子谈对象的事情。

当天12时30分,牛某某还与儿子通过一次电话,牛浪则告诉父亲自己在徐丽家,并且给牛某某发送了位置,然而之后,牛某某便无法再联系上儿子,牛某某只得去学校了解情况,获知是徐丽一家三口到学校宿舍将牛浪捆绑走的。

牛某某担心儿子出什么事情,便去到了派出所报警。10日晚,牛某某在派出所见到了徐某,对方颇有些咄咄逼人,向牛某某要求赔偿百万,声称徐丽被牛浪砍伤,还被其“糟蹋”了。

次日下午3点左右,牛某某就得到了儿子的噩耗,牛浪是死在女友家的楼梯间,牛某某也看了现场的照片,已经被烧得五官都看不出。而经鉴定,牛浪系被刺死后焚尸,牛浪的腹部、颈部均有刀伤,疑犯系徐某,徐某则在案发后被警方依法逮捕。

从9日到11日,这期间究竟发生了什么?牛浪与徐某到底发生了怎样的冲突?还需要进一步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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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杀人后又放火焚尸,是否构成放火罪?则是看是否对公共安全造成危险,如果没有对公共安全造成危害,只构成故意杀人罪,但该行为情节特别恶劣应当从重处罚。

另外,牛浪的家人认为,人是从学校被绑走的,学校方面也应当对牛浪的死负责,便以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为由把学校告上了法庭,索要赔偿。

安全保障义务则是一种法律在综合考虑了在调整商业活动的秩序中设立这种义务的社会经济价值及道德需要后依据诚信及公平原则确立的法定义务。

不过大学校园与小学、中学校园又有不同之处,不少大学校园并非封闭式管理,社会人士能够自由进入校内,乃至学生宿舍,也因此引发了不少的事情。

在大二学生牛浪被从学校宿舍被强行绑走的案例中,即使学校方面辩解宿舍管理人员在巡逻,但校门处却无安保人员履行安全保卫职责,以至于牛浪被头戴帽子、脸带口罩的徐某绑走时十分顺利,学校方面还是存在失职的。

但一审法院审理该案后考虑到,牛浪被害案属于刑事案件,关于牛浪的死亡经过以及原因,原、被告双方都无法提交相关证据,法院方面也无从查证,因此认为原告应在刑事案件审结后,再行诉讼,法院最终作出判决,驳回了牛浪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

牛某某白发人送黑发人,更何况儿子的死状如此凄惨,其心情不言而喻,牛某某同样作为一名父亲,难以接受这样的结果,在他看来,儿子牛浪与女友徐丽交往一年多,并没有发生过矛盾,即使徐某不同意这段感情,也不应当做出如此极端的事情。

不过从徐某一家将牛浪带走,后又联系了牛某某,初步猜测徐某一开始也没有想过要牛浪的性命,至于在牛浪被带走的期间发生了什么?徐某声称牛浪砍伤了徐丽,他作为一名父亲,是否在冲动之下酿成血案?目前还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