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雷人案例引爆网络。

事件起因发生在2019年10月12日,郭某在某航班延误等待期间,于飞机洗手间内穿内衣自拍,并发朋友圈配文称,“飞机延误了,我立刻来洗手间试试新品:裸感。体验感:真的跟没穿一样,超级无敌舒服。这么长时间一直穿的是裸吻内衣,所以,我的胸型也升杯了。这款裸感,我穿75B”。有人看到了这条朋友圈并对这一行为进行举报,不久后该内容被其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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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8日,南方航空公司以郭某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私人事务(为内衣公司打广告),违反公司舆情管理、网络管理规定,在网络发布不雅照片违反公序良俗造成不良影响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郭某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合同,将其诉至法院。

近日,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结果,法院支持航天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的请求,并且驳回了空姐的要求。

相信大家一定好奇,为什么空姐值勤时飞机上发内衣照片被开除,还觉得自己是无辜的呢?相关记录表明,空姐辩解自己的行为是帮助朋友宣传,并不涉及到营利;况且自己的行为发生在航班延误间隔的“休息”时间,属于私人时间,不是工作期内;同时她认为,自己的行为既没有影响到飞机的正常安全飞行,也及时进行了删除,没有造成广泛传播,客观上对南方航空公司的声誉并未造成不利影响。

因此,她不但认为航空公司无权和她解除劳动合同,还认为自己应该继续在这家公司上班;同时要求航空公司进行赔偿,赔偿标准为28000/月;最后,本次打官司的钱也要求航空公司承担!

看到这里,大家一定忍不住感慨:你身为空姐,本身就属于特殊职业,拿着高工资理应承担更多的责任。需要注意自己的形象,为旅客提供良好的服务。而如今,你不但在工作期间拍内衣广告,被开除后还要求公司赔钱,;更离谱的是,连打官司的钱都要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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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法院做出了公平的裁判。

首先,法院认为,南方航空公司做出解除空姐劳动合同的决定具有合法性。航空公司内部条例《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违纪违规处分管理规定》《股份客舱部空勤人员违纪违规处分管理规定》的制定程序合法,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可以作为评价郭某行为的依据。条例中明确表明,“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私人事务/违反职业道德、干扰公司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不利影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媒体或者网络上恶意发布自己或者他人有损公司形象的图片、视频等”的行为,公司有权依法作出处理。

其次,从“航空公司空姐”这一特殊身份而言,南方航空公司是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具有较强行业特殊性。公共航空运输涉及不特定人民群众的公共安全,相关法律对此均规定了严格的安全责任,要求航空公司应当尽最大限度保障公共安全。航空公司负有高度的安全责任,故南方航空公司理应有更加严格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范。但是,郭某作为乘务长,不但不履行工作职,还以身违规,为其他乘务人员做了反面教材。更何况,飞机飞行情况变幻莫测,随时都可能发生意外,要是因为一时的疏忽造成了打错,这可不是简单的开除这一空姐就可以解决的!

在“是否属于工作时间”的认定上,法院认为,当时尽管飞机出现了延误,但依旧属于“执勤期”;而只有当飞机安全落地,乘机空姐到了适宜居住的地方,比如说酒店,才属于“休息期”。所以,郭某自拍行为所处的时间段根据上述规定分析应属于飞行值勤期内,没有证据显示乘务员当时可以休息。

所以,郭某错误的认为等待的时间是休息期,没有对安全职责保持高度警惕;客观上郭某从试穿、拍照、构思文案发朋友圈到关注反馈情况等活动中,分散了大量精力,与其应履行的职责相违背。从郭某发朋友圈的内容可知,其主观目的是为了宣传内衣商品,亦与其应履行的职责相违背。虽然涉案航班最终没有出现安全问题,但并不代表郭某的行为是可容忍、可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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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班的安全问题是重中之重,前不久东航事件值得我们每一个航空人深思。只有平时履行注意义务,机乘人员完成相应的职务,才可以降低风险,最大程度地保护每一位乘客的生命安全!

读者朋友们,您认为这位空姐做法是否合法?如果你看到空姐在工作时间发亲自宣传内衣朋友圈会去举报吗?欢迎在朋友圈留下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