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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5月8日消息(记者 蒙健)近日,因经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酒,儋州那大草帽龙虾团餐饮店被依法予以处罚款6000元。

今年3月4日,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投诉,依法驿儋州市那大镇文化中路的儋州那大草帽龙虾团餐饮店进行食品安全检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店经营场所冰柜内存放有标识为“Corona®Extra”(355ml,批号LK031088) 3瓶,“Corona®Extra”(355ml,批号LD171026) 14瓶,地上摆放有纸箱包装标识为“Corona®Extra”(24BOTELLAS 355ml,No RETORNABLES,批号LK031088)3箱,1箱已拆封,共计69瓶,上述产品因无中文标签,执法人员现场予以查封处理。

经执法人员调查,今年1月10日,儋州那大草帽龙虾团餐饮店从广州老顽童进出口有限公司购进上述“Corona®Extra”酒类食品共两个批次,共4箱84瓶,该店未进货查验也未建立台账。经执法人员统计,上述涉案产品货值金额1290元,违法所得150元。

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儋州那大草帽龙虾团餐饮店经营“Corona®Extra”属于进口产品且无中文标签,属于经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的行为。近日,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店予以没收违法经营的“Corona®Extra”86瓶;没收违法所得150元,并罚款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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