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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海都全媒体记者 唐明亮

为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警示和宣传,引导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2022年5月,生态环境部公布了9件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其中,福州市朱某某等人涉嫌利用废弃矿坑跨区域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入选,福清生态环境局在案件办理中的突出表现被提出表扬。

据了解,2021年5月12日,福清生态环境局接群众反映称,福清市某废弃矿坑内被倾倒疑似工业固体废物。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勘察,发现废弃矿坑内水体呈淡蓝色,伴有刺激性气味,现场有灰色粉末遗留。福清生态环境局商请公安机关介入调查。

2021年5月22日,福清市公安局查明涉案灰色粉末来自福建省三明市建宁县,疑似涉及危险废物跨市转移。同日,福清生态环境局向福州市生态环境局报告,并提请福建省生态环境厅介入。经查,涉案固体废物为福建佰意达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利用铝渣提炼铝锭产生的二次铝灰,自2021年5月11日起该公司已转移约100吨至福清市。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二次铝灰属于危险废物。根据有关规定,朱某某等人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的行为涉嫌污染环境罪。

事发后,福清生态环境局立即配合当地镇政府开展矿坑封闭、周边饮用水监测、矿坑废水防溢出等环境应急工作,并会同当地镇政府逐户走访周边群众,避免引发恐慌。2021年11月3日,福清市人民检察院已向福清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目前,福清生态环境局正在委托编制生态治理和修复方案,生态修复和损害赔偿等应急处置工作结束之后开展。福清市人民政府组织专题会议研究,由市财政先行垫付应急处置费用开展生态治理和修复。案件正在审理中。

编辑:白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