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姓男子和1名小学6年级女童交往,多次带到旅馆侵犯,还拉她手摸隐私部位问「有没有像汽车排档杆」,女童被控制多年身心俱疲,上初中才报案求救,她控诉黄下体有痣,法院当庭勘验发现黄睪丸上确实有颗痣,且他有对未满14岁少女侵犯前科,缓刑内再犯,这次重判他10年,可上诉。
检警调查,黄男带女童到旅馆、住家等,接连发生至少7次性行为;审理时,黄矢口否认,辩称一起去旅馆、住家都只是聊天放松而已;黄的辩护人说,黄有和未成年侵犯前科,且在缓刑期间,深知行为的严重性,并没有再犯。
但女童证称,和黄男交往时都出去到半夜才回家,因为怕被家人发现,后来在旅馆发生第一次性行为,黄还跟她说「男女朋友发生性行为很正常」,后来陆续去旅馆多次,印象中有间隔音很差,一进房间就听到隔壁叫声。
女童还说,第一次发生行为时,黄男拉她手伸进自己内裤,还问说「你摸摸看有没有像汽车排档杆?」
女童也巨细弥遗交代前后一共发生7次性行为地点、过程,并清楚说黄的隐私部位上有颗痣,原本都没有告诉父母,初中后明白黄做的事是不对的,才和他分手,但黄又再纠缠她很害怕才跟家人求救报案。
法院根据双方语音对话,发现黄曾传「今天这样爽不爽」、「你现在都说不要,以后就会求着我要了啦」等语;另有关女童指证黄下体有痣一事,法院依职权当庭勘验黄男隐私部位,发现他睪丸上确实有1颗痣,更可佐证女童说法真实性。
法院指出,黄因和未满14岁女子发生关系被判2年、缓刑4年,期间又利用和女童男女朋友关系,趁她年幼、心智未成熟多次侵犯,严重戕害对方身心,一审判他10年,二审认为量刑无违误予以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