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

小区疫情防控服务点

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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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相关单位:

近期,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在督查中发现,我县多个小区疫情防控服务点管理松懈,对进出人员常态化管理措施执行不严,网格化管理作用未真正发挥,存在许多漏洞和薄弱环节。为进一步规范小区服务点管理,织密筑牢基层防线,严防疫情输入传播风险,现通知如下:

一、切实把好“大门关”。各小区服务点要切实执行大门口出入防控措施,在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标语和“宁陵防疫码”,本小区人员出入小区扫码、测温、佩戴口罩可正常通行;非本小区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佩戴口罩做好测温、扫码和登记工作后方可出入,发现异常要及时向所在乡镇、所属单位报告,切实发挥小区基层防疫网底作用。

二、完善小区人员台账。各小区服务点要积极配合属地做好本小区外出人员、返乡人员台账登记管理工作,对省外中高风险地区及省内有疫情发生的县(区)来(返)宁人员及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立即向属地报告,由属地具体落实管控措施,对本小区人员做到清核酸、清密接,应检尽检、应隔尽隔,实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可查、人员可控。

三、做好网格化管理工作。各小区服务点要充分利用小区、楼栋、单元网格化管理机制,帮助属地、小区物业建立小区各级网格微信群,每户至少1人在微信群内,以便及时落实有关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小区防控责任,发动群众互相监督,公布举报电话,对有涉疫地区来(返)宁人员及咳嗽、发热、乏力等现象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报告,并协助落实具体管控措施。

四、正面宣传教育引导。各小区服务点要利用广播、宣传版面、微信群等方式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强化对疫情防控30种违法违规行为及法律后果的宣传教育,提高小区居民“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的主人翁意识,引导小区居民居家或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自觉遵守我县疫情防控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好家庭和个人责任,形成人人参与群防群控的良好态势。

各乡(镇)党委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进一步扛牢属地管理责任,县直各派出单位要坚决落实主体责任,派一名副科级干部专门负责服务点管理工作,服务点工作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安全意识,从紧从严从细从实落实政策措施,对因管控措施落实不力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宁陵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5日

来源:梨乡宁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