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分析历朝历代亡国原因时,都喜欢简单地用土地兼并来说明亡国的根源,很多人以为的亡国逻辑是:中后期土地兼并→农民起义→改朝换代。

虽然有些道理,但不是万能的公式。大多数人只提出土地兼并导致王朝覆灭这个论点,然后引用文人语录来做论据,却没有详实的数据来论证,但文人的语录大多有过度渲染之嫌,或者是为了弹劾政敌而夸大其词,因此拿这些来做例子不太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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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人下意识以为古代的土地兼并就是地主阶级对农民阶级的压迫剥削,其实土地兼并更多是发生在有田产者之间的,比如在政治斗争中失败的一方,其田地很容易被得势一方夺取。

侵占小民的土地,不仅成本高,见效慢,而且要背负舆论负担,授人以把柄。在政治斗争中,反正都是要争权夺利,赢了土地就是顺带的。

事实上,在唐宋期间,土地流转速度很慢,土地的集中程度很低。宋代的户籍制度把有田产的居民称为“主户”,没有生产资料的称为“客户”。在《续资治通鉴长篇》中有明确记载1031年到1099年期间的主户和客户数量,客户占总数从开始的36.27%到32.66%,也就是说没有田产的人数占比在不断地减少。

看来土地兼并程度并没有人们想象中那么高,并没有普遍出现所谓“三分居民,二皆客户,佃人之田,居人之地,盖多于主户矣”文人所描述的景象。

农村人都知道一个现象,家长去世后,子弟分家立户,财产平均分割。在这种体制约束下,即使兼并了大量的土地,后世也难以维持大规模的土地。这也无形制约着土地兼并。

土地兼并跟农民起义也并没有直接关系,土地兼并程度高往往是在经济发达的地区,而北方经济落后的地方,自耕农反而比较多。经济发达地区,土地往往肥沃,达官贵人多,也离市场近,自然有动力去兼并,毕竟也没人愿意去占着山卡拉的贫瘠之地,本来产量低,再剥削分分钟就把自己也搭进去了。

比如在汉朝的农民起义中,基本都发生在河北、山东、安徽、湖北等地,这些地方基本都在陕西——河南经济中心的边缘,都是土地兼并比较少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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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土地兼并的危害并不是历朝历代亡国的主要原因,其实更多的是天灾、瘟疫、外患、暴政等复杂因素影响下,而引起农民起义,进而亡了国。

明朝末年,多年大旱,出现大规模饥荒,饿昏头的农民抄起家伙打家劫舍,中央财政因为农业歉收也囊中羞涩,加上满清入侵,抓人打仗要钱,不得不加重赋税饮鸩止渴,又产生更多的流民,恶性循环,最终亡了国,可以看到明朝覆灭跟土地兼并并没有多大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