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6日讯济宁交警支队日前发布机动车驾驶证作废公告,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及《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下列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或者实习准驾车型被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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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电新闻记者 贾鑫 济宁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