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4日16时许,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城墙街道工行斜对面发生一起事故,肇事司机刘某驾驶白色本田缤智车辆,沿江源大街由西向东行至城墙派出所道口时,突然加速,逆向行驶撞向停在道路左侧的车辆和行人,造成6人死亡、2人受伤。现2名伤者正在救治,无生命危险,肇事司机刘某现已被警方控制。

经调查,肇事司机刘某所驾驶车辆及驾驶信息显示车辆和驾驶证状态均为正常。经初步检验排除酒驾、毒驾,血液样本已送白山市公安局复检,结合录像和现场情况综合分析,初步判断是交通意外。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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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律说法】

车祸猛于虎。因为刘某驾驶不慎,6名无辜的行人就这样失去了生命,实在是令人遗憾。

经过初步检验,刘某已经被排除酒驾和毒驾,这说明刘某不存在危险驾驶情节,不构成危险驾驶罪。事故被初步判断为交通意外,说明刘某不是故意所为,刘某没有报复社会而肆意袭击无辜路人的犯罪动机,没有故意侵犯不特定社会公众生命安全的犯罪心理,不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刘某涉嫌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重大公私财产损失的行为。刘某在公共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操作不当,逆向行驶,违反了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法律法规,造成了严重的后果,符合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

《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刘某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六人死亡的结果,犯罪后果十分严重,要被从重处罚,可能要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除了要面临刑事责任以外,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主要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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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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