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烤商户朋友们:

你们好。为了扎实推进2022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营造卫生整洁、管理有序的市容环境,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德州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城区内烧烤餐饮商户规范经营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经营区域和时间:主干道和公园景区广场严禁占道占用公共场所经营,其他区域19:00以后烧烤餐饮户严格在城管(综合)执法主管部门规定的经营时间、地点进行经营活动。

二、未经批准的位置不得擅自摆放,桌子下面铺设防油垫,每桌至少配备1个垃圾桶,不得占用人行道、盲道和停车位。

三、对顾客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乱扔烟蒂、纸屑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制止和劝说;禁止乱倒垃圾、污物、污水等,做到垃圾不落地。

四、必须遵守“门前五包”承诺: 及时保洁责任区域内的地表垃圾,每天经营结束后,桌椅搬至指定位置摆放整齐,卫生清扫干净,做到地面整洁无油污、无垃圾,垃圾日产日清,保证责任区域干净整洁,生活垃圾与餐厨垃圾分别配置垃圾箱并分类处理,经营活动中不得将垃圾袋堆放于临街垃圾箱旁;劝导顾客在划(指)定区域有序停放车辆,不得占用人行道、消防通道、盲道,不得私自设置禁止停车标志标示占用公共区域停车位;因疫情防控须在本店内配备消毒液等防疫设备,每天进行店外消毒作业。

五、严禁在22:00以后猜拳行令、大声喧哗;不得使用喇叭、音响等设备进行宣传及叫卖等活动,干扰他人工作和休息;所有烧烤炉具一律入室经营,采用无烟环保烧烤炉,安装排烟净化设备并及时清洗,禁止在店外摆放烧烤引火炉;烧烤商户周边有居民住宅的,操作间窗户必须关闭,排烟设备产生噪声过大不符合标准的及时更换,不得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六、在划定区域内出现不按规定摆放桌椅的、垃圾不分类或不及时清理的,以及违反《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门前五包”相关规定的,第一次进行口头警告,第二次依据条例进行处罚,第三次取消店外摆放桌椅资格。

七 、不服从管理,有谩骂、围攻、殴打城管(综合)执法部门人员等行为,由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八、若遇疫情防控、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道路改造、“创城”工作验收检查及其它需要停止店外经营的情况,必须依法停止经营。各烧烤商户务必服从城管(综合)执法局的各项管理规定。

九、各商户在经营过程中,出现食品、消防等安全问题,由各商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德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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