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婺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获悉,婺源县在区域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初筛阳性人员,为及时全面排查疫情风险隐患,彻底阻断疫情传播途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婺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含各乡、镇、街道)实施临时静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2022年5月3日20时起。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二、实施范围:婺源县全县。

三、静态管理区域除执行任务的特种车、医疗救治车辆、民生保障车辆、抢修救援车、应急公务车、军警车以及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和紧急生产的车辆外,实行只进不出。居民群众要做到不聚集、非必要不出家门。确有特殊原因外出的,一律凭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并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

四、所有大中小学、幼儿园、托育机构停止线下教学,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停课。

五、强化社会面管控,静态管理区域内除公立医疗机构、加油站等居民群众生活保障必要的场所外,其他场所一律暂停开放、经营。企业、建筑工地实行闭环管理。

六、静止期间,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后要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服从社区疫情防控安排。

七、静态管控区域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除承担防疫任务的工作人员外,就地转为社区志愿者,全面参与社区防疫工作。

(总台记者 陈丹阳 鄢俊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