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精简和优化的过程中,有6种事业编人员,已经改签劳动合同了,不再是“铁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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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有农场员工

很多朋友听说,过去一部分国有农场的员工身份属于事业编制,工资由财政保障,都觉得不可思议。其实,国有农场的员工,他们的工作和农民伯伯的工作相差无几,为什么农民伯伯没有工资和编制,而国有农场的员工有编制呢?这种情形的长期存在,,当然不合理。因此现在国有农场的员工取消事业编制,改签劳动合同,显得非常合情合理。

2.国有林场员工

除了国有农场的员工曾经属于是事业单位人员,国有林场的员工,在很长的一个历史时期,也属于是事业编制身份。这种情况,在过去是有其合理性的。但是,在当下就会显得非常不合理。现在,国家明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都要改制,因此,国有农场员工享受事业单位员工待遇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他们也将变成合同工。

3.部门文印机构员工

过去,一部分政府机关部门都设置了自己的文印机构,比如,有的地方政府部门开办了自己的印刷厂,印刷厂的员工身份,就属于是事业编制。现在,大街小巷都是印刷店,根本不需要有那么多的部门文艺机构存在,即便是继续存在的部门文印机构员工,也需要改签劳动合同,不再属于是铁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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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电影制片厂员工

我国的电影已经走向市场化了,但在很长的一个时期,国有电影制片厂的员工,依然保留了事业编制。在电影市场化越来越成熟的今天,如果国有电影制片厂继续保留事业单位属性,员工继续保留事业身份,并不利于国有电影制片厂在市场化中呈现竞争和活力。因此,这一部分员工转企改制,也势在必行。

5.国营招待所员工

国营招待所员工和今天的宾馆服务员,工作性质大同小异。但是,你能想象吗?过去,就因为一部分员工在国营招待所上班,他们就属于是事业编制人员。而另一部分员工在民营宾馆上班,他们就只能领合同工的工资,属于是典型的同工不同酬。因此,这种现象的存在也是不合理的,现在也需要取消国有招待所员工的事业编制。

6.物业员工

过去,很多政府机关都有自己的物业,物业单位属于是事业单位,物业员工也属于是事业编制人员。而现在,很多政府机关都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来解决物业的需求,不再需要物业公司的存在,物业员工也会改签劳动合同。

对于以上6种事业编人员今后改签劳动合同,很多人认为此举利国利民,不仅减轻了国家的负担,也有利于社会公平,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