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一直都认为案子怎么判是法官说了算,其实,我们也可以给法官出个样板,告诉他怎么判。这个样板就是类案判例,具体是这样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规定,法官审理案件和作出判决时,必须参照类案。所以,我们在诉讼过程中,要主动检索出对我们有利的案例,提交给法院。

那么,怎么找类案呢?所谓的类案就是案件的基本事实、争议焦点、法律适用问题等方面等方面相似,已经裁判生效的案件。主要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本省高级法院和上一级法院的判例,最好是典型案例、指导案例和参考案例,时间是近三年以内的。这些案例,都可以在裁判文书网里找到。

其实,我们检索到类案后,自己就能对诉讼结果有了大致的预判,法院也要参考这个案例来判。如果法官不按照这个判决,就要在判决书里给我们一个说法。如果判决书里没说,或者说的不对,我们都可以上诉或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