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人的头骨啊!”北京顺义,老人请人在自家院子修水管,没想到挖坑时挖到尸骨,把几人吓得不行。看着这堆尸骨,已经失踪了19年的女儿的样貌浮现在老人的脑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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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警方鉴定确认,这具尸骨就是老人已经失踪了19年的女儿。这让老人五味陈杂。原来女儿一直都在自己的身边,只是“睡着”了而已!

女儿不会无缘无故地躺在这里,19年前,女儿和她丈夫李文军曾在这居住,也知道二人关系不睦,老人把情况告诉警方。

警方锁定李文军为嫌疑人,并将其抓获。抓获时,才四十出头的他双鬓斑白,看起来像一位60岁的老者。

李文军承认的确是他杀死了妻子,陈年往事涌上心头,他道出了当年杀妻埋尸的实情。看完了他的讲述,真是让人唏嘘不已!

原来二人当年结婚生子后就住在这里。妻子在镇上做服务员,而他在外面打零工。生活平淡但也过得去。

然而,令他想不到的是,妻子没多久就开始夜不归宿,和男人鬼混、出轨,还叫外人来打他,直到两人的矛盾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其间,岳父也过来指责和打他。种种事情,让他彻底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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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在一次矛盾后,妻子扬言威胁不让他活着离开镇子时,气急败坏的他持砖头趁妻子不备往其头上砸去,导致妻子死亡。其为了掩盖罪行,就地掩埋了妻子,在事后对外谎称妻子出去打工了,多年来一直没被发现。

此案当中,李文军辩称被妻子威胁不让活着离开镇子,无法查实,即便属实,也不影响对其定罪。

这并不属于正当防卫,因为正当防卫是针对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妻子虽然扬言威胁找人教训他,但是这种不法侵害尚未发生,此时不能进行正当防卫,此时即便其有防卫意图也属于防卫不适时,需承担法律责任。

那么,李文军非法剥夺妻子的生命,显然触犯故意杀人罪。虽然19年来都没被人发现,公安当年也未立案侦查,但是由于故意杀人罪的追诉时效是二十年,正好未过,依法可追究李文军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李文军杀人埋尸,情节恶劣,不属故意杀人情节较轻,其法定刑为死刑、无期徒刑。

其有如下量刑情节: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家属对其表示谅解,也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本案又是因婚姻家庭矛盾引起,如果认定被害人有过错,一般不适用死刑。

综合以上情节,法院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文军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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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产生矛盾,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有时候不是一句“不能过就离婚”能解决的,因为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还得照顾双方家人的感受。

但是,不管对方有什么错,杀人肯定不对,法律不可能鼓励这种行为,该定罪的还是得定罪,只是考虑到婚姻家庭这种特殊关系,符合条件的可以从轻处罚。

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我们也无法替他人做出选择。笔者只能说,面对夫妻矛盾,多为自己、为孩子想一想,用不着走到那一步。

那么,大家怎么看待此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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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新闻报道,里面详细介绍了夫妻二人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