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一男子无证驾驶无号牌摩托车撞倒行人,男子将行人送医后逃逸,行人最终抢救无效身亡,男子最终也被抓获归案。2022年4月30日,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公开了这起交通肇事案的起诉书,还原了这起案件发生的全过程。

男子黎某,汉族,1993年出生,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吉林省九台市,住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黎某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被依法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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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此案查明,事发当日下午4点左右,黎某无证驾驶无牌照摩托车,沿长春市二道区四通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某某立交桥西侧时,将由北向南横过马路的陈某撞倒,黎某将被害人送至医院后逃逸,陈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通责任事故认定,黎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陈某不承担责任。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黎某违反道路交通管理规定,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一人死亡,并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他的行为己构成交通肇事罪。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黎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