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一城

“捉贼见赃”

意思是凡事都要以证据来说话,而不是以自己的猜测去办事,不过有些人是挺会以自我为中心的,听不进旁人的解释,除非有明确证据摆在眼前。

这类人在心里怀疑什么事情时,心里就坚定认为就是这样,如果是涉及到偷或别的事情,一下抓着别人说你是小偷,还要到处找人证实自己的猜测。

到最后弄清楚是个误会后,相信被抓着的人心里是不好受,再来声誉也容易受影响,但是想要解决也没好办法,顶多就是得到句对不起。

女孩逛街被老板冤枉成小偷

今天要回顾的案例也是类似的,一位小女孩被冤枉成小偷,到最后搞清楚是误会,老板连道歉都不是很诚恳,广东的小星就是那位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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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趁着放假的机会,开开心心和同学出门逛街,没想到最后闹得心情不好,好些天都不敢再出门乱逛,起因是被一家店的老板冤枉成小偷。

那天她和同学到中山天奕国际广场逛街,在经过一家叫广场内的某个店时,小星和同学就进店看了一会,老板突然就拉着了她,还用手机拍了小星。

先是询问她前一天在哪里,有没有到店内来闲逛,接着又说店内丢失400元的商品,言下之意是怀疑小星偷的,还拿了监控视频来比对样子。

虽然监控里的人的穿着打扮,跟小星是有一点相似,但是体型和面部都不太一样,小星和同学都说出来了,老板却自认为自己是个聪明人。

当场就反驳你当我傻吗,这个人明明就是你,说完又是打电话报警又是拿小星手机,现场就翻手机里的联系人,让小星指出哪个是学校老师和家长。

原来是近视没戴眼镜,把女孩错认成小偷

老板就打电话通知学校老师和家长,并反复询问前一天小星有没有去上学,在警察赶过来后也做了对比,警察都认为监控里的人和小星不是同一个人。

此时老板才承认是认错人了,自己眼睛近视没有戴眼镜,并跟小星说都是误会你了,如果家长要求道歉,她也可以给家长道歉,这里一切都是她负责。

不过小星觉得对方没什么道歉的意思,家长方面也去找过老板,对方手写两张书面致歉信,但是家长认为门店是加盟的,应该加盟的老板出面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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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媒体跟家长一起到店后,当事老板也没有回避,表示自己只是个店长,因为店内丢了不少东西,那天又没戴眼镜就认错人,她愿意为自己行为负责。

而老板得知后也是很重视此事,更是愿意为此事道歉的,只是那天正好生病进了医院,没办法及时赶过来店内道歉,不过心里始终也惦记着这个事情。

就算家长没找媒体也会来曝光的,本来老板也都已经计划好了,到时治好病找个时间,就去联系家长约一下地点,当着家长和小星的面亲口道歉。

笔者事情总结

做人还是要能听得进别人的解释,办事也要有一点点的情商,特别是作为一家门店的负责人,根本不应该把一件事给办成这样子。

如果怀疑一个顾客是小偷的话,那可以换个有情商的说法,而不是直接把怀疑说出口,别人给出解释也不好好的去查一下。

以这件事情来说,这位店长是真的不合格,这情商连店内的员工都管不好,也不知怎么被老板给提拔的,难不成是老板的小姨子。

至于口头和书面致歉信,说实话也没多大作用,对老板和店长几句道歉又没有损失,对被冤枉的小女孩也减轻不了被吓的心理阴影。

应该要让老板10倍的赔偿,冤枉别人偷了多少东西,那就是10倍赔给被冤枉者,这样才能给老板一个深刻教训,也能给被冤枉的人补偿。

大家对此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