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高院通报了历时已久的“袁米”商标侵权案。法院一锤定音,判定“袁米”商标侵犯了袁隆平的肖像权和姓名权,并判定袁米公司停止使用商标,赔偿损失十万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企业为什么使用袁米作为商标,如果大家单单看这两个字,恐怕很难想到将这个商标和袁隆平先生建立联系,尤其是对那个还不能暖衣饱食的年代知之甚少的年轻的消费者,仅仅会将这个商标作为一般商标来对待。但如果这个商标使用的过程中同时搭配了袁隆平先生的肖像,可能就另当别论了。

企业的司马昭之心昭然若揭。利用袁隆平宣传自家产品,让很多不明真相的消费者将企业所销售的稻米和袁隆平老先生联系在一起,基于对袁隆平老先生的信任,购买稻米。这种误导消费者的行为除了为企业短期大量牟利之外,也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以及袁隆平老先生的公信力。

对此类事件应当如何处理呢,需得多方合力,多管齐下,多措并举,久久为功,方能治理滥用名人字号进行虚假宣传的顽瘴痼疾。

企业要守底线,知敬畏。严守法律底线,依法合理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方能积累良好的市场信誉,在充满竞争的市场环境中站住脚跟。敬畏名人,对为祖国作出突出贡献的名人怀有敬畏之心,引导树立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立足创新,提质保量,方能赢得消费者和市场信任,可持续发展。

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开展市场监管工作,扩展消费者投诉渠道,创新投诉受理方式,对可能影响名人形象和公信力的市场营销行为积极受理,调查取证。后续做好监督和结果公示工作,处罚透明公开,对其他的市场经营者起到规范和教化作用。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媒体要加强宣传推广工作。对滥用名人姓名和肖像的行为、后果、市场处罚措施进行宣传推广,倡导企业遵纪守法。同时提高消费者辨别商品的能力,积极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商标注册管理部门要在源头上制止此类商标注册成功,对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依职权进行无效宣告。倡导基于诚实信用原则的商标注册行为,规范商标注册和使用行为。

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需要每一方都积极参与,共同营造。相信在多方齐管共治下,定能推进建设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消费者的权益能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