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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知网4月27日消息,近日,教育部发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通知》,其中表示各地要抓住重点,扎实推动职业教育法的贯彻实施,深化职业教育改革,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通知表示,要充分认识职业教育法修订的重大意义,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各地各单位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把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通知要求,要深入组织职业教育法的学习宣传,各地要将学习宣传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作为近期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要作为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精心部署安排,持续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通知强调,要扎实做好职业教育法的贯彻实施,落实法律要求,履行法定职责,深化职业教育改革,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着力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

二、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各地要按照法律要求,将发展职业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实施。

三、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要按照构建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纵向贯通、不同类型职业教育横向融通、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法律要求,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组织职业学校通过“请进来”“送上门”等多种方式,对普通中小学开展职业启蒙、职业认知、职业体验等方面的教育提供支持。

四、切实推动形成多元办学格局。要按照法律规定,鼓励发展多种层次和形式的职业教育,推进多元办学,充分发挥企业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平等参与职业教育。

五、大力提升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和适应性。要完善学校设置、专业设置、教育教学等标准和招生、管理、评价制度,完善教育教学模式,完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学徒制培养的政策体系。要依法落实职业学校办学自主权,鼓励和支持职业学校依法面向市场、结合产业需求,自主设置专业选用或者编写专业课程教材、设置学习制度、选聘专业课教师,培养适应市场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六、强化职业教育支持和保障。要依法落实对职业教育的各种支持和优惠政策,特别是对企业等社会力量的税费优惠政策。要加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建立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健全符合职业教育特点和发展要求的职业学校教师岗位设置和职务(职称)评聘制度。要营造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社会氛围,举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技能大赛等活动,对在职业教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通知还表示,各地要积极结合本地职业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及时更新配套落实政策、实施细则等,加快完善职业教育配套政策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