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错换人生28年”患癌去世当事人姚策养母等人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侵权及许敏、姚师兵要求杜新枝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纠纷一案一审宣判。南都记者从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法院判决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许敏、姚师兵精神损害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住宿费、鉴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798361.1元;赔偿郭威精神损害赔偿200000元;驳回许敏、姚师兵、郭威对河南大学淮河医院的其他讼请求;驳回许敏、姚师兵对杜新枝的诉讼请求。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关于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责任的问题。法院审理认为,父母对亲生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等监护权利,不仅是血缘亲情的情感表达、伦理道德的必然要求,也是基于婚姻家庭关系而享有的受法律保护的身份权利。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当年因管理混乱、诊疗行为不规范,导致同时在该院分娩的产妇许敏与杜新枝的新生儿错抱,构成重大医疗管理事故,医院对此具有重大过错。医院的重大过错造成许敏夫妇丧失了对亲子郭威的监护权利,郭威也因被错抱而脱离亲生父母的监护,骨肉分离长达28年,血缘亲情和亲子关系遭受严重损害。许敏、姚师兵以及郭威的损害后果与医院的过错行为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构成侵权,应对许敏、姚师兵、郭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关于杜新枝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问题。法院认为,许敏、姚师兵在诉状中主张杜新枝存在隐瞒乙肝病史的行为,要求杜新枝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院审理认为,没有证据能够证明杜新枝存在拒绝或不配合接受乙肝表面抗原检查的行为,亦没有证据证明该病历中乙肝表面抗原检验报告单缺失与杜新枝有关,故许敏、姚师兵主张杜新枝存在隐瞒乙肝病史的行为没有依据。

关于网友关注的是“错抱”还是“偷换”的问题,法院审理认为,公安机关通过多方深入调查取证已依法作出结论,认为没有犯罪事实发生并决定不予立案。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调取了公安机关相关卷宗材料,通知了有关证人出庭作证,对相关事实进行了充分调查,该案证据证明不存在“偷换〞行为,故杜新枝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南都此前报道,2020年3月,江西九江的许敏意外发现患晚期肝癌的儿子姚策非亲生,亲生儿子郭威生活在河南一家庭。因28年前两个家庭的母亲同时段在河南大学淮河医院生产,家属怀疑医院抱错导致两个孩子错换。

2021年2月8日,姚策与生父郭希宽、生母杜新枝起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案二审在河南省开封市中院开庭,法院判决河大淮河医院赔偿100万余元,含姚策及其亲生父母精神损害赔偿40万元、姚策治疗费60余万元等。

3月23日,姚策因病医治无效去世。4月21日,河南警方、河南大学通报“错换人生28年”事件相关调查,针对姚策养母许敏控告姚策生父母“故意换子涉嫌刑事犯罪问题”,开封市公安局鼓楼分局经审查认为不符立案条件,不予立案。

5月8日,许敏与家人起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开庭,该案随后因许敏一方追加杜新枝为被告,法院宣布休庭,择期再开庭。

2021年9月18日,该案在河南开封法院开庭。18日晚,南都记者从姚策生母杜新枝的代理律师付建处了解到,该案庭审于当日21时35分左右结束。庭审中,双方就杜新枝是否有过错、是否承担连带责任等争议焦点进行了激烈辩论。经过法庭调查、质证、辩论等环节,法院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采写:南都记者 马铭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