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区人民检察院在工作中发现共和乡高营村、岗沟街道西岗村脑沟内各有一处未经批准设立的垃圾填埋场,这两处垃圾填埋场均未办理用地审批、环境评价等手续,未建设防渗工程、生活垃圾渗滤液疏导、收集、处理系统和生态环境监测设施等必要的配套环境保护设施,未采取防治污染的措施,存在严重的生态环境安全隐患。为保护、改善生态环境和村容村貌,乐都区人民检察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于4月27日组织召开了公益诉讼案件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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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区生态环境局、区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共和乡人民政府、岗沟街道办事处等4个行政机关的主管领导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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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检察官马元高图文并茂的为参会人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和检察建议,4个参会行政机关就履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发言,听证员从乐都区已依法设立的垃圾填埋场覆盖面如何、本案中两个垃圾填埋场设置是否进行了评估、是否影响地下水和行洪安全等方面向行政机关进行了提问,并发表了听证意见。听证员对区检察院的检察建议完全认可,认为行政机关应当加强沟通协调,对垃圾填埋场的设置进行评估,防止污染环境,暂时无法设置填埋场的,行政机关申请经费,通过拉运到其他垃圾填埋场等方式依法处置辖区内的生活垃圾,同时,行政机关应当加强督导检查、宣传等工作。行政机关表示完全认同检察建议和听证员意见,将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会后,乐都区人民检察院公开宣告送达了检察建议书。

此次案件听证会的召开,检察机关依法履行了公益诉讼职能,听证员发挥专业特长提出听证意见,行政机关当面沟通,厘清职责分工、找准问题根源、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协同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助力美丽乡村建设,服务乐都区高质量发展。

来源:乐都区检察院 通讯员:高伟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