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教育部网站27日消息,教育部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教育系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有关情况。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子季介绍,新法明确提出,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录取、聘用条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招录、招聘技术技能岗位人员时,应当明确技术技能要求,将技术技能水平作为录用、聘用的重要条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这些规定,从法律层面保障了职业学校学生的权益,为职业教育营造更加良好的发展空间,为各行各业都能“人尽其才”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