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4.21海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通报

2022年4月21日,定海区金塘镇赵某驾驶船舶在未经报备的情况下于东霍山锚地从一艘市外散货船舶上接驳三名私自换班的船员上岸。该三名船员返回宁波后,其中一位被宁海防疫部门确诊为新冠阳性患者。赵某私自驾驶该船舶未履行报备手续,上岸的“金塘镇原中石化沥港供应站码头”未尽到主体监管责任,违反了疫情防控规定,社会影响较大。经定海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赵某及驾驶船舶和“金塘镇原中石化沥港供应站码头”处理如下:

一、对赵某所驾驶船舶,经防疫消杀消除隐患后进行上排,并采取停运三个月的处罚措施。

二、对赵某,待防疫隔离结束后进行专题安全教育培训。

三、对“金塘镇原中石化沥港供应站码头”,采取硬隔离消除其作业条件,责令业主单位增设监控并落实专人管控。

望各单位、各部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从此次海上突发卫生公共事件中吸取教训,切实筑牢海上疫情防控屏障,坚决切断疫情通过海上传播和扩散的途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舟山市定海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