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重要的法律证件,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并承载了越来越多的社会功能,已成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新生儿获得身份证明、国籍和民族、接受保健服务、各类保险、升学以及留学移民等必需的医学依据和凭证,是身份证和户口簿不可替代的“人生第一证”。
感谢您选择妇幼保健院住院分娩,宝宝降生后请记得及时给您的宝宝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须知
1.出生医学证明是法定医学证明,住院分娩时请提供真实信息,与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相关的住院分娩信息一旦上报不得修改。
2.出生医学证明由正页、副页和存根三部分组成,所有项目要填写齐全,字迹清楚,内容准确。
3.出生医学证明应当使用规范汉字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打印,外籍人士的部分信息可使用英文。
4.出生医学证明上的“身份证号”栏目按照居民二代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填写;新生儿父母“年龄”栏目按照新生儿出生时其父母年龄填写。
5.新生儿姓氏原则上随父姓或随母姓。有正当理由的,可以依据全国人大关于对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立法解释,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应提交符合立法解释规定情形的相应凭证。
6.父母一方或双方为港、澳、台居民或外籍人员,其“身份证号”栏填写通行证号码或“护照”等身份证件号码。 “新生儿姓名”栏可填写中文或英文,不得使用中英文夹杂的姓名。
7.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必须通过二代身份证识别机具验证,如不能验证,当事人须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核查。
8.现役军人因特殊职业确实不能提供身份证件的,由所在部队团以上干部部门出具证明,并注明其身份证号码。
9.对于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产妇姓名等相关信息不一致的,领证人需提供户口登记机关的相关证明,必要时需提供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关系鉴定的证明。
10.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签发机构不得对新生儿姓名等档案材料和数据信息进行更改。
11.出生医学证明副页严禁私自裁切!!!由户口登记机关裁切!私自裁切作废!
12.出生医学证明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领证人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以及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13.出生医学证明需在产妇分娩后1个月内办理完成,超过1年时间未申领的,首次申领时需向签发机构提交产妇病历复印件(包含首页、分娩记录、出院记录)等,并作出个人信息真实承诺。如无法提供以上资料,须提交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原件。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线下办理。
线上办理:为更好的方便您快速、便捷、足不出户顺利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我院已推出线上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服务。您通过手机关注“健康潍坊服务号”微信公众号,选择左下方“医疗服务”,按照提示填写资料申领即可,宝宝的“人生第一证”可通过邮寄形式送到家。
网上申领流程
线上办理时限
1.系统审核时间一般在1-2个工作日内。(自提交时间开始计算)
2.审核通过后一般1-2个工作日内邮寄纸质《出生医学证明》。(邮寄时间不计算在内)
特别提示
1.无法人脸识别认证网上申领的情形:
①外籍人士②台湾同胞
③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港澳同胞或华侨
2.补发、换发等特殊情况目前不支持线上办理,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签发证明不发快递。
3.请认真核对出生信息,确认无误后无法更改。
4.邮费需自理,具体费用以系统提示为准。
线下办理
线下办理地点:
寿光市妇幼保健院北楼1楼东侧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办理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7:30-11:30,
下午14:00-17:30 (五一后)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十一后)
咨询电话:
18866721133
来源:寿光市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