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4日,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豫新街道办将楚众文化传媒宿迁有限公司巨型广告牌无手续、无告知拆除,造成标的物损失37.8万元(按6折计算)、合同违约6.5万元、预期租金收益20万∕年即100万元的重大损失。该广告牌于2015年8月建成,具备宿迁市城管局审批前置,位于宿豫区西楚大道与宿支路交汇处,钢质镀锌结构合计三块,单块尺寸24米*14.6米,总面积1050平方米,投资63万(含地下混凝土整浇),设置期10年。

行为发生后,豫新街道办起初官方回复是下辖的陆河社区所为,后又改口说是老百姓拆除,怎么避责就怎么圆说,在推责上大动脑筋。宿豫公安分局《接处警工作表》(编号:022400020)侦查确认书载明:陆河社区在清理土地过程中将广告牌拆除。虽然变相把责任推向下辖的陆河社区,但豫新街道办依然是行为处置的主体机构。2020年6月23日,宿豫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2020】宿豫行复第3号)判定,确认其行为违法。时过两年,宿豫区相关部门对违法行为没有任何追责,对损害企业利益行为没有任何处理。后续数次交涉,豫新街道办愿意象征性赔偿广告牌残值价值7-8万元,未达成一致意见。如何对待企业反映的问题,也是对相关部门、地方领导的一种检验。是讳疾忌医还是反躬自问,折射的不仅是态度和肚量,还有直面问题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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