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丨个人养老金制度出炉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边万莉 北京报道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推动发展适合中国国情、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4月25日,国新办举行政策吹风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等四部委有关负责人出席,介绍个人养老金的有关情况。

会上,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司长聂明隽在回答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提问时表示,参加个人养老金的好处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看:一是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二是可以丰富多样化的养老需求;三是可以帮助个人理性规划养老资金。

其他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互相补充、相互促进

目前,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主要包括三方面,即通常所说的“三支柱”,第一支柱、第二支柱、第三支柱分别是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个人养老金和其他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对于个人来说,参与缴纳个人养老金有什么好处?聂明隽在回答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提问时表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看。

一是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聂明隽表示,国家鼓励发展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第三支柱内容比较广泛。其中,国家通过税收政策支持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与其他市场化运营的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互相补充、相互促进。因此,个人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最直接的好处,就是可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养老FOF、商业养老保险等金融产品,符合条件的可以作为个人养老金的投资产品,由参加人自主决定购买。

二是可以丰富多样化的养老需求。聂明隽介绍,“大家知道,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是保基本生活的,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是单位建立的,起补充养老作用。现在增加了个人养老金,不仅为参加第二支柱的人员再增加了一条补充养老的渠道,对没有参加第二支柱的人员而言,也增加了一条补充养老的渠道,丰富了参加人对未来养老保险多样化的需求。”

三是可以帮助个人理性规划养老资金。参加个人养老金以后,从制度设计可以看出,账户资金是封闭运行的,在缴费阶段只进不出,个人缴费和投资收益都在账户里滚存,到达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等条件时就可以领取,也就是说从制度上帮助参加人把牢个人养老金的出口,有助于个人理性规划养老资金,合理选择投资产品和投资期限,避免提前支取,从而切实起到补充养老的作用。

自愿参加,让人看得懂、会操作

聂明隽指出,“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最大特点是个人自愿参加,为了方便参加人轻易熟悉政策、轻松上手操作,在政策制定过程中特别注重参加的便捷性和实效性。”

一是参加的条件比较简单。我国已经建立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大制度平台,在制度层面已经实现了法定人群全覆盖。目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10.3亿,其中在职人员不论是什么样的就业形态,即不论是单位就业人员还是灵活就业人员,不受就业地域、户籍限制,只要个人自愿都可以公平参加这个制度,跨省跨地域流动时,个人的权益都不受影响。

二是参与的方式比较灵活。在参与程度上,参加人自主决定是全程参加还是部分年度参加,在缴费额和缴费方式上,起步阶段只要不超过年度缴费上限1.2万元,参加人可以自主决定缴多少,本年度内既可以一次性缴也可以分次缴。

三是开户比较简便。据介绍,按照制度设计,参加个人养老金需要开设两个账户:一个是在信息平台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用于信息记录、查询和服务等;另一个是在银行开立或者指定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用于缴费、购买产品、归集收益等。这两个账户是相互唯一对应的,参加人可以在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商业银行等多个渠道开设。其中,通过商业银行渠道,可以一次性把这两个账户都开了。参加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来确定开户方式和开户银行。

四是投资比较便捷。参加人可以根据不同偏好,自主选择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还可以短期中期长期的组合,这些操作都可以在资金账户中完成,不需要跑多个部门和机构。

五是领取方式比较灵活。参加人达到领取条件时,可以选择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商业银行根据个人选择的方式,把个人账户资金转入到参加人的个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特殊情形下,比如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出境定居等,也都可以领取。

聂明隽表示,“下一步,人社部和有关部门将尽快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和其他配套文件,进一步明确细化操作规程和参与标准,不仅让参加人看得懂、会操作,也让市场机构更加充分了解规则,积极参加。同时,精心组织部分城市先试行一年,总结经验以后再逐步展开。”

个人账户制可提供完整的记录和服务

根据《意见》内容,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参加人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聂明隽在吹风会上表示,实行个人账户制,主要是基于以下几点考虑,或者说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好处。

第一,能够比较直观地体现个人权益。聂明隽介绍,“个人账户权益归个人所有,因此,养老保险把个人账户作为记载个人权益的载体,能够更加明确直观地体现个人权益归属,这也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特色。”比如说,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无论职工养老保险还是居民养老保险都有个人账户,用于记载个人缴费,按规定计息和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依法可以继承。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都实行个人账户制,记录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投资运营收益,职工退休时个人权益完全归个人所有。

第二,方便职工个人操作。聂明隽指出,“实行个人账户制,参加人可以用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资金,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和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买一种还是买多种,都由个人在这个账户中来完成,不需要跑多个金融机构。”

第三,能够为参加人提供完整的记录和服务。聂明隽表示,参加人的每一笔缴费、投资等信息都由个人账户完整记录。税收优惠政策的享受、领取时个人养老金的转出,都是以个人账户为基础的。不仅方便参保人及时查询,也能够体现“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

第四,有利于统筹规划,促进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健康长远发展。聂明隽说,可以预见,随着“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不断发展,三个支柱之间的联系会更加紧密,特别是第二、第三支柱都是补充养老保险性质,都实行个人账户制、市场化运营,制度之间可以更加有机衔接、优化运行、相互促进,是未来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从个人来看,个人可以全面了解自己一、二、三支柱个人权益情况,有助于合理统筹安排未来养老的规划。

(作者:边万莉 编辑:曾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