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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力度,促进审判质效提升,4月25日,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穆天祥带队到运河法院开展调研工作。市中院速裁团队负责人温丽梅,研究室副主任李骞、速裁团队法官助理贺洋陪同调研。运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振勇、分管院领导以及部分民事法官参加了座谈交流。

座谈会上,穆院长结合全市法院的小额诉讼工作开展情况以及遇到的问题,与大家充分交流。温丽梅庭长对办案法官提出的小额诉讼程序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一一解答。针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穆院长表示大家提出的意见很有研究的必要,要充分认识小额诉讼制度是提高民事诉讼效率的创新举措,是全面推进诉源治理的重要抓手,是合理配置司法资源的必然需求。要准确理解、积极推进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认真学习文件要求,严格把关,对符合条件的一律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诉讼标的额达到标准的案件,尽量引导当事人选择小额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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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振勇院长表示,下一步,运河法院将在市中院的有力指导下,进一步推广小额诉讼程序适用。 一是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推进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是深化司法为民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资源配置、缓解审判压力的重要举措,积极推进小额诉讼程序在民事诉讼中的适用。 二是坚决落实。立案过程中注意甄别,确保应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切实得以适用。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需进行程序转批的,务必严格依照规定进行。做好当事人的释法工作,及时发现并积极解决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是加大督导。符合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条件的案件要做到应适尽适,加强对当事人选择适用的宣传、引导,审管办要加强抽查问责,推动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规范化运行。

运河区人民法院

编辑:曲晓琪 宫晨

审核:杨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