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日前发布,明确提出发挥能源富集地区战略安全支撑作用,加强能源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基地建设,提升国内能源供给保障水平。《规划》重点提出加强乡村清洁能源保障,提高农村绿电供应能力,实施“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积极推动屋顶光伏、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建设,因地制宜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和地热能,推动形成新能源富民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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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专家指出,随着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农村地区将提高用电负荷要求,绿色发展将在乡村地区催生大量新能源项目。未来,乡村地区将涌现出更多市场主体。如何协调各市场主体协同发展,稳定安全用电的同时高效消纳新能源,是乡村地区需要重视的问题。

为此,乡村振兴要做好分布式能源这篇“新文章”。分布式能源是相对于传统集中供能系统而言的,其特点是因地制宜、就近利用、独立运行,有助于降低能源长距离传输的损耗。同时,其可以采取能量梯级利用的方式,为农民采暖以及农业项目提供供热、制冷等综合能源服务。

我国农村土地广阔,具有丰富的风、光等新能源资源,同时用电负荷分布分散,采用集中的电力输配方式投资高、损耗大,难以满足农村用能的多样化需求。分布式能源有利于充分挖掘农村地区的资源潜力,增强农村能源的自给能力。

然而,当前农村地区能源利用还存在许多缺陷,如能源综合利用效率低下,浪费严重;严重依赖传统化石能源,能源消费支出高;缺乏先进实用的技术支撑,分布式能源发展受限;农村地区经济水平普遍落后,自筹经费困难,过度依赖财政补贴和支持。分布式能源落地农村地区仍需克服重重困难。

新能源发展既是乡村的民生工程,也是乡村的振兴工程。根据乡村振兴总体布局以及“双碳”目标要求,加快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就是要推动农村能源结构由目前的“化石能源为主+生物质初级利用+少量电力”加快转型为“百分百清洁能源+生物质规模化利用+高电气化水平”。重点是构建以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为主体能源,高电气化为主要特征的新型农村能源系统,为农村生产生活提供清洁低碳、质优价廉的能源保障。具体来说,应加快四方面工作:

第一,着力提高农村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在冬季取暖、农业生产、交通、农民生活等用能领域大力推动电能替代,进一步推进农村家用电器普及和“新能源汽车下乡”,增加农村灵活用电负荷,增强新能源发电的就地消纳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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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发挥“光伏+农业”复合叠加效益。合理利用农村屋顶、农田、鱼塘等土地资源,加快屋顶光伏、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开发,在满足自用需求之外,通过余电上网增加农民经济收入,使新能源产业成为农村经济的重要补充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

第三,因地制宜推动生物质能的规模化利用,发展生物质热电联产,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发电部分可以有效平滑风电、光伏发电的出力波动,保障供电可靠性。

第四,持续加强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推动农村配电网与分布式电源协调发展,保障分布式电源并网接入,加快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有力支撑农村电气化率水平不断提升。

此外,要注重人才培养,挖掘出一批热爱农业、农村和农民,懂得用电和综合用能的技术、管理人才,并努力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综合能源解决方案与创新商业模式。政府要充分引导企业、社会资本、村集体多方参与,建设高效利用新能源的小微电网,为用户提供电、热、冷、气等综合能源服务。加快推进以促进乡村振兴产业为目的的“隔墙售电”、增量配电网、微电网等业态形式,全面助力乡村振兴与绿色低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