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物业公司不作为,不少业主选择拒缴物业费来表达自己的失望,但其实业主拒缴物业费费表达不满的方式欠妥。没想到盐城涌鑫公寓的物业竟发通知表示若是业主不缴物业费就停电……一起来看看具体通告!

市民反映

4月21日,位于盐城涌鑫公寓的振民物业,向业主们发出通知,因大部分业主的物业费未交,其中还有大量的陈欠户欠物业费几年未交,导致物业公司经营困难,每月大额电费的费用无力支出,现供电公司对物业公司下达通告,要求限期缴费,否则将停电。物业希望各位物业费欠费的业主尽快前来缴费!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原帖)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据了解,物业公司是没有权利停水停电的。业主因未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是违反了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作为物业公司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对违约的业主督促其交纳,或者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法律没有赋予物业公司可以断水断电。加之,业主供水供电是分别与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签订供水供电协议,交纳相关费用来获取的,它和业主要交纳的物业服务费是两码事。因此,物业公司显然这样做是错误的,而且是违法的。因此,业主若是因停水停电造成损失的,业主可向法院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因停水停电造成的损失!

由于业主长期不缴纳物业费导致物业公司经营困难,能理解物业的难处,但是希望物业公司通过正当途径维权而不是擅自给业主断水断电!对于此事,你有什么看法?可以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