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不少刑释人员在出狱后会走上再犯罪的道路,相比初次犯罪,刑释人员往往有了更强的反侦查能力,再次犯罪对社会的影响较大,这往往也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

出狱后再次犯罪,肯定是有原因的,据统计,再犯罪人员有以下特征:

1. 侵犯财产型犯罪所占比例最多;

2. 文化水平低;

3. 多为无业或工作不稳定人员;

4. 年轻化,多为青年人;

5. 共同犯罪比例大。

而导致刑释人员再犯罪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再犯罪人员出狱后为社会所歧视。

就刑满释放人员来说,曾经犯罪并且被国家司法机关进行了制裁,相当于有了一张“劳改犯”的身份证,这种固有印象给人带来的负面影响很大。亲朋好友往往对其的淡漠和排斥,让其难以回归正常的社会生活,从而形成反社会的性格。

这种情绪容易让刑释人员通过实施犯罪、破坏社会秩序来宣泄对社会的不满。

2. 再犯罪人员出狱后再就业困难。

在现实中,大多数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后,无法融入到现实社会生活中。大多数人都不愿接纳一个服过刑的人一起生活和工作。多数刑满释放人员都靠外出打工维持生计,从事的都是一些较低端的工作,有些甚至连最基本的生活都难以为继,拮据的生活很容易让刑释人员再次犯罪。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3. 刑释人员容易聚集。

刑释人员在社会上生活不如意时,容易找回在监狱中服刑认识的、曾经同是犯罪人的“哥们”来寻求关心和帮助,而这些人聚到一起,想到的解决问题的方案大多都是再次犯罪。

4. 家庭环境影响。

家庭因素对再犯罪的影响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问题家庭对再犯罪人从小成长产生的不良影响,二是刑满释放人员回归家庭后,亲人对其的冷漠、指责,甚至是排斥,让刑满释放人员内心凄凉,觉得感受不到家庭的温暖,遇事想法走极端,滋生其重新犯罪。

5. 刑释人员普遍文化程度低,欠缺劳动技能。

刑满释放人员在初次犯罪前,大多从事的都是劳动强度大、收入却不高的体力劳动,本身就不具备很强的社会生存能力。在服刑期间又没有得到很好的思想改造和劳动技能提升,加上社会歧视和接纳度低,导致他们在重新走上社会之后仍然处于社会的最底层。

同时,不少再犯罪人员在第一次服刑时并没有积极接受司法机关安排的法制教育,导致其刑满出狱后,仍然不能充分认识到违法犯罪的危害。对法律知识的无知,导致他们对再犯罪刑事处罚的无所畏惧。

6. 服刑养成的习惯让服刑人员难以融于社会。

长期的监狱生活使得服刑人员日益生疏和远离正常人的社会生活模式,有些服刑期长的犯罪人员甚至将监狱当成自己的家,离开监狱回到社会之后反而难以适应和生存。对服刑期较长的犯罪人员而言,社会的发展远远超过了他们的想象和承受范围,出狱后面对新的社会景象,他们不少人对陌生环境产生畏惧心理。

7. 监狱服刑容易使人“二次感染”。 服刑中人与人会相互影响,服刑人员人接触最多的就是狱友,他们在接触中大多会谈论自己的思想、个人经历和犯罪经历等,彼此之间难以避免地产生一些影响。不少偶犯、初犯或者犯罪情节一般恶劣的人由于在监狱中接触到其他各种各样性质恶劣的服刑人员,掌握到许多新的犯罪方法。他们在出狱后很可能效仿,进而引发新的犯罪。

综上,就是刑释人员出狱后容易再犯罪的原因。

【在线寄信到监狱、看守所,就用“壹封家信”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