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世鹏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余世鹏)为充分发挥基金公司督察长“监管助手”作用,畅顺监管部门与市场机构双向沟通机制,深圳证监局近日召开了一季度督察长会议,深圳辖区31家基金公司督察长线上参会,围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相互交流管理经验,研讨落实细节问题。

会上,深圳证监局对照新规要求,就基金公司应建立的任职考察、执业管理等制度,搭建的薪酬递延、投资管理等机制,履行的高管任职、分工调整等备案报告,向辖区机构进行了重点提示;结合行业关注的任职备案程序、水平测试豁免、高管兼任要求、静默期规定、过渡期管理等问题,逐条阐述新规适用,及时回应机构诉求。会议讨论决定,针对行业诉求较大的统一备案模板、投资行为监控等问题,将指导深圳市投资基金同业公会合规风控专委会,积极探索行业落实方案,提升辖区整体管控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