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老人的补贴,这是很多老人一直比较关心的热点话题,毕竟老人老了,没有别的经济来源,加上各地有这方面的政策,虽然每月补贴的标准不是很高,但对于这部分老人也是一种精神安慰,也体现了各级政府对高龄老人的关心和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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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高龄老人,按照各地制定的高龄津贴的规定来看,主要是指年满80岁及以上的老人。对于老年人的关心关爱已经形成了广泛的社会共识。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各个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实施,各地将建立高龄老人津贴补贴制度,作为保障老年人权益的核心内容。

按照《浙江省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精神,浙江省老年服务补贴对象按照老年人家庭经济状况和相应的政府保障责任分为三类。一是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60周岁以上的失能、失智及高龄老年人;二是低收入家庭,含低保边缘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失能、失智及高龄老年人;三是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至当地平均可支配收入以下家庭60周岁以上的失能、失智及高龄老年人。

从浙江省的这个规定中,综合起来的就是在这类对象中,失能老人、失智老人是6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是年满80周岁的。从补贴标准来看,居家养老的基本保障对象,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基本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分为三档,参照浙江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执行,高龄老年人按每人每月125元执行。这个文件中涉及到高龄补贴的标准是比较明确的。而且也是最新的,实施时间是从2022年的1月1日开始执行。

按照浙江省杭州市的规定来看,享受高龄津贴发放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可享受高龄津贴待遇,这是带有普惠性质的,不管你是否有养老金都是享受高龄津贴的发放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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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津贴的标准为80周岁至89周岁高龄津贴为每人每月50元;90周岁至99周岁高龄津贴为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人高龄津贴为每人每月300元。在核定低保、低收入居民等困难群体时,高龄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

高龄津贴的发放以户籍为基础,实行属地化管理。由个人提出申请,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调查核实,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审核,区、县民政部门复核后报市民政局备案,采取社会化形式按月发放高龄津贴。

综上所述,浙江省的高龄补贴政策是按照养老服务补贴的方式执行的,除了60岁以上的失能老人、失智老人以外,高龄补贴年龄为80岁以上老年人,补贴的补贴标准为每月50元到300元,需要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或是村委会进行申请,补贴标准也是按照动态方式进行调整,实行社会化方式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