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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为50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甘肃省从2021年11月起停止执行兵役优待补助金政策,规范实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政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按退役时上年度甘肃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的100%发放。对经批准提前退出现役的义务兵,服役不满1年(含)按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50%发放;服役1年以上按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全额发放。此次该局共为50名2021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123.07万元,发放率、准确率均达到100%,有效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为他们建设家乡、自主创业提供有力帮助。

(来源:兰州市兰州新区人民政府网站) 【投稿、区域合作请邮件 信息新报 3469887933#qq.com24小时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