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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妥善保护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4月22日,大邑县院就督促保护川王宫行政公益诉讼案邀请1名县人大代表、2名政协委员召开公开听证。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新场镇人民政府、川王宫道观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通过川王宫VR全景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川王宫的损毁现状。川王宫位于四川省大邑县新场镇川王村5组虎跳河北侧,始建于明代,为纪念先秦蜀太守李冰而修建,占地面积2535平方米,由山门、川王殿、三清殿等组成。川王宫于2007年被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被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川王宫系木质结构构成,因地质灾害、自然风化和年久失修等原因,宫观建筑物从2014年起逐渐出现断裂、垮塌,文物建筑自身的安全隐患也严重威胁到参拜、参观者的人身安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新场镇人民政府参会同志以及川王宫道观负责人就川王宫发生损毁后的履职情况及下一步保护工作进行发言。

▶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和相关情况的基础上,参会的听证员经集体评议一致认为,文物是一定时期的精神文明产物,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和研究价值,建议由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积极争取资金,对川王宫进行修缮保护,同时由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会同属地政府、川王宫使用人加强日常巡查维护。

下一步,大邑县院将继续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司法理念,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作,积极履行公益保护法律监督职能,加强对辖区内文物保护力度,为大邑高质量建设雪山下的公园城市示范区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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