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路段对部分车型实施限行的通告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缓解城区交通压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对以下路段实施部分车型限行的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路段
红荷路(西起大同路,东至龙岭路);滕龙路(北起龙岭路,南至红荷路)
二、限行时间
禁止危化品运输车、工程运输车、拖拉机通行。每日6时至次日0时禁止重型货车、中型货车、专项作业车、三轮汽车通行。
以上规定请广大车主及驾驶人自觉遵守,自2022年5月1日起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处罚。
特此通告。
滕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4月22日
审核监制:张国超
制作编 辑 : 冯 清 芳
制作出品:滕州交警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