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指房针
男方结婚前买的房子,现在贷款还没还清,结婚后可以把女方的名字加上去吗,还是必须等贷款还清了才能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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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很明确的是,购房属于婚前行为,所以该房产为男方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款部分为共同财产。所以这种情况下,给配偶加名字,是要再收契税的。
婚前个人单独所有房产的产权证上加配偶名字,是将部分产权份额转移给配偶,需按转移登记(赠与)收取契税、交易手续费、合同印花税、印花税(权证)、房屋登记费。
其次,如果能在还完贷款后再加配偶名字,那手续就很简单。带上个人身份证、产权证,以及结婚证,直接到当地的房管所办理正常加名过户手续就可以了。
如果短期内不打算还完贷款,那么首先要到贷款银行开证明,表示银行同意增加配偶为产权共有人,然后再到房管所申请加名。
但是,目前国内很多银行基本不愿意开这个证明,有以下三个原因:
① 签订按揭贷款合同时,一般银行都会声明不能随意更改借款人;
② 签合同时抵押人是一人,银行只对这一个人的征信等进行调查。如果产权人变成两个,银行就得对另一个人进行重新调查,如果此人的征信有污点,还会影响到贷款合同;
③ 房贷合同涉及贷款利率等问题,目前一套房和二套房的利率是不同的,原来银行只调查一个人的购房情况,现在加了一个人,如果这个人已经有多套房产,那么房贷利率还得重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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